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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创建活动中,各镇(街道)以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加事业投入,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各镇(街道)对照标准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残工委审核推荐,市政府残工委考核验收并公示,市政府决定,命名南湖区余新镇等23个镇(街道)为“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

希望被命名的镇(街道)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其他各镇(街道)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嘉兴市扶残助残爱心镇(街道)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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