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建设“平安嘉兴”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安全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等27家先进集体和谢钢等5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为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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