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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13 10: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11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圆满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改善城镇困难家庭住房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嘉兴市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考核的通知》(嘉政办发明电〔2011〕 145号)精神,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2011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和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得分情况通报如下:

南湖区 96.5分,秀洲区97分,嘉善县87.5分,平湖市97分,海盐县97分,海宁市98.5分,桐乡市96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98分,嘉兴港区99分。

希望各地在新的一年中,再接再厉,奋发有为,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力度,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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