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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13 10:4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现代民政”的总体要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工作宗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市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的通知》(嘉政发〔2011〕18号)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2011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和综合评审,经研究,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市、区)

(一)特等奖

平湖市、海宁市政府

(二)一等奖

嘉善县、海盐县、桐乡市、南湖区、秀洲区政府

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

(一)特等奖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等奖

嘉兴港区管委会

希望各县(市、区)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化城乡区域统筹,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和民政服务能力,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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