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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09:3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嘉兴市防灾减灾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委〔2011〕42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嘉委〔2010〕19号)精神,扎实推进防灾减灾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防御、治理、抢险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等手段,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着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撑水平,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中的主导作用,畅通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协作,整合资源,提高协同能力,共同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工作,合理安排重点防御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着力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实现综合减灾目标。

──依法防灾,科学应对。依法推进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尊重科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合理制定灾害防御规划与方案,科学组织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科学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功能完善、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健全,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加强,城乡基层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全民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普及,抗灾能力明显提升,灾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破坏性影响明显降低,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当年生产总值比例低于1.5%。

健全组织。市、各县(市、区)建立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核应急等防灾减灾工作机构,建成政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效联动的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健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减灾救灾装备、避灾安置场所、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效、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

提高能力。市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主要平原和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以上。易灾地区的突出问题基本解决。灾后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标准。灾害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宣传机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健全,灾害救援应急预案完善。广泛开展宣传,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镇(街道)、村(社区)建设,统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气象协理员(信息员)、灾害信息员等专业队伍建设,培训城乡灾害信息员等1000名。

加强预警。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覆盖全市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指挥系统。气象、水文、地质、海洋、地震、核与辐射等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基本完善。加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跟踪监测试点。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重大生物灾害防控体系。灾害监测预警、预测预报、灾害信息发布与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降低风险。各级防灾减灾工作预案完成编制,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土地、自然资源使用、能源供应、城乡建设、适应气候变化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千方百计降低灾害风险。

减少损失。基本完成地方海塘加固配套工程,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能力;城市和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能力提升;全面启动“二轮治太”工程建设,提高区域外排和引水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基本建立排查到位、预警预报及时、转移避险有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灾害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和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全社会防灾减灾建设投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水平,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加大救灾力度,帮助灾民脱灾脱贫,提高灾民的自救能力。加大对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普宣传教育等经费的投入。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

1.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监测站网布局,提高监测精度,着力增强上下游、低洼地区的水文测报预测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根据建设覆盖全市的防汛防台抗旱综合信息共享平台的要求,健全部门密切协作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环境安全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2.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根据我市中小河流治理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需求,增加监测台网密度,优化地面自动气象监测,按照5~10公里站间距要求建设自动气象站。强化雷达和应急移动气象监测,加强近海海洋气象灾害、农业农村气象灾害、城市气象灾害和人居环境气象监测,发展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灾害监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气象灾害监测数据汇交共享平台。加强多源数据融合分析,建立网格化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分析和风险评价,建立及时、准确、权威、畅通、有效的灾害立体监测预警服务体系。

3.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体系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对重点防范区域、次重点防范区域和一般防范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地质灾害防范体系,确保责任明确、隐患清楚、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实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提高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报预警能力。

4.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和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提升地震前兆台网的有效性。强化对核电站、大型桥梁、海港码头等重大建设工程、大型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完善市级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建立防震减灾助理员工作制度,加强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培训,充分发挥基层队伍在异常现象收集、灾情信息报告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作用。

(二)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工程体系

1.推进河流治理和海塘配套加固。全面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力推进海塘配套加固。“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完成治理项目21个,整治河道388公里,估算投资5.53亿元,其中2011—2012年计划实施4个项目,整治中小河流46.2公里,估算投资1.04亿元;完成地方海塘加固配套工程,巩固和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能力。

2.加快区域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流域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洪涝外排能力。推进平湖塘延伸拓浚应急工程建设,完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完成盐官排涝泵站改造工程,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深化城乡河道综合整治建设,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建设和清淤疏浚,提高河网调蓄能力和河道引排水能力。全面启动圩区整治工程,提高防洪除涝能力。

3.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建设,重点保证嘉兴太湖取水东片平湖太浦河取水工程建设,加大嘉兴港区引水工作力度,加快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改善5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条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快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1.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减灾任务。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出现险情灾情时,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并落实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2.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加地质灾害防灾意识。贯彻落实《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抓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继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加强地下水禁限采长效管理,全面控制沉降速率。

(四)加强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1.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创新防治机制,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建设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以及公共防治服务、重要生态区域的防控基础设施,形成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2.开展典型生态系统跟踪监测试点。对以嘉善为中心的进境原木堆放点进行生态多样性种类调查,选取合适的地点进行昆虫生态系统监测。对存储有进境粮食的粮库周围的杂草进行监测;对种植进境苗木的花卉基地进行农业害虫和病害的监测。

(五)强化核与辐射安全保障

1.加强核与辐射污染源的监测管理和防治。加强辐射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在线监控与预警网络,构筑辐射安全预警系统。深入开展“放心放射源”创建巩固、“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和“绿色和谐电磁行动”等活动,修订完善辐射应急预案体系,配合省应急办建成完整的核应急体系,配合国家、省应急办抓好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监管,确保电离、电磁射环境安全,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本底水平。

2.强化核与辐射口岸安全保障。加强对口岸突发核与辐射事件的前瞻性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监测、处置能力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实战能力。

(六)加强灾害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完善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预案体系,重点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级预案的修改完善,增强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加强救灾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救灾应急预案评估机制,重点加强镇(街道)、村(社区)级预案演练,提高基层救灾应急响应能力。

2.加强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要求,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和各级政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卫生应急队伍、海上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应急救援队伍等基层专业队伍建设,逐步构建起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公安、武警、驻嘉解放军为突击力量,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工作水平。

3.提升突发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接收能力。加强和完善气象信息采集和预报发布系统,实现气象部门与政府应急管理、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公共媒体之间自然灾害信息汇集、发布与传播的互连互通,全面建成以气象短信服务系统为主,电视、广播、通讯、民防警报系统等联动的突发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分发系统。健全镇(街道)、村(社区)以及敏感行业(单位)的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形成及时、准确、权威、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4.提高基层防灾能力。加强基层灾害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灾害防范意识和预警预报、组织协调、应急避险等能力。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等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做到信息畅通、协调及时有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成果,进一步落实重要堤防、易发区等巡查预警制度,继续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深化气象防灾减灾标准镇(街道)、村(社区)建设。落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审核、验收制度和重点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

5.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推进城乡避灾安置场所和人防人员疏散场所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制定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避灾安置场所安全。到2015年,全市基本实现市、县级各有1所避灾安置中心,各镇(街道)有1所避灾安置所,各村有1所避灾安置站,避灾安置总数330所、可容纳灾民11万人的目标。全市形成集减灾、避灾、物资仓储等功能于一体的避灾安置场所网络。

6.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仓储建设。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优化布局,推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全市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抢险救灾物资仓储体系。重点推进多灾易灾地区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全市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有一个救灾仓库、每个重点水利工程有一个防汛抢险物资储备点的目标。

7.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活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创新减灾宣传方式,加强减灾教育基地建设,实现防灾减灾宣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加快推进城乡“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社区减灾能力。加强对核电站、发电厂、大型化工企业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企业突发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嘉兴市减灾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职能,健全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完善绩效评估、责任追究机制,以及科学高效、覆盖全面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害应急救助协同联动机制、救灾征用补偿机制,形成科学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依法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完善防灾减灾政策,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增加资金投入,使防灾减灾的投入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加强防灾减灾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探索多元化机制,实现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推动企业和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建立稳定、多元的资金筹措机制。

(四)健全考核考评体系。及时编制防灾减灾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进一步强化防灾减灾综合决策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综合考核考评机制,将防灾减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生态建设考核体系。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整体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站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

(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灾害成灾规律、成灾条件、灾害预警、风险评估、防御对策及应急处置等研究,注重关键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使科学技术更直接地服务于防灾减灾,有力提升灾害预警能力。

(七)推进科普宣传教育。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完善和规范防灾减灾科普网络,建设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通过舆论宣传,组织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公众广泛参与灾害应急演练,向公众宣传、普及灾害的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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