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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嘉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09:4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精神,我市对现行有关征地拆迁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对主要内容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一致的5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

二、对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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