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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9: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 树立“服务零距离、保障无缝隙、救助全覆盖、为民全天候”的现代民政理念,围绕转型升级、着力深化统筹协调,围绕务实为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创新发展、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围绕规范服务、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全市城乡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努力向较高层次、适度普惠转变

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和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力度,力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加强城市社区“3587”工程和综合性老年活动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大力推进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建设,按照就近就便、大小结合、资源整合、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改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力争2011年全市实现全覆盖。探索养老服务机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建立养老机构统保制度,降低养老机构的风险。组织开展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等级评定工作,推行社会养老需求评估试点工作。

制定并实施《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召开全市居家养老工作交流会,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研究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体系评估指标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评估。深入开展尊老爱老教育,开展老年人权益维护和庆祝浙江省第二十四个老人节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浓厚氛围。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孤儿等困境儿童养护、医疗、康复、教育等政策体系,动态调整孤残儿童养育标准,将孤残儿童全面纳入基本医疗或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孤儿养育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加大政府专项补助,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教机构,完善孤残儿童康复设施。切实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领导,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发行量,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蓄力量。继续加大对福利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向全覆盖、规范化转变

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建立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部门共享的信息核查平台,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工作。

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加强村级救灾减灾信息员培训,使防灾减灾工作进社区入家庭,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县(市、区)避灾中心的建设,规范避灾安置场所的维护、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避灾场所的功能作用,全面做好灾害救助工作。

继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缩小城乡社会救助差别,积极整合各类有效的救助资源,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按自然增长机制要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标准达到60元以上。完善医疗救助办法,人均救助资金提高到9元以上,进一步降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门槛。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保障突发事件中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不断完善集中供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供养服务水平。广泛开展慈善事业宣传活动,加大善款募集力度,深入开展慈善“项目化”救助和“造血型”救助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慈善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慈善工作在社会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城乡社会工作建设,努力向长效运行、持续发展转变

认真做好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3月底和6月底前分别完成村委会和社区换届选举。严格选举程序,保障选民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全面实行“自荐直选”,全市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率达到100%,社区居委会“自荐直选”率达到60%以上。深入开展“十佳和谐社区”等五个“十佳”评选活动。认真做好城市社区调整优化工作,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城乡一体新社区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城乡社区“一站式”办事大厅建设,全市建成率达到100%。加强培养锻炼,进一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年中召开全市社区建设推进会,制定并实施《嘉兴市“十二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细化扶持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配套政策,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鼓励、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自觉回报社会、奉献社会。着力培育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社区民间组织,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建设新的重要力量。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大力度,健全制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慈善公益类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新路子,加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兴办公益活动力度。重视和加强“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指导,鼓励社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创建服务品牌。

围绕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嘉兴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积极推进专业培养与知识普及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工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和“社会工作人才引进计划”。加强职业资格认定与登记管理服务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建设,实施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第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和评审。健全社工机构,加强社工岗位设置与有效配置,进一步明确、设置和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并研究社会工作岗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的措施。建设督导支持与实务推进相促进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各地要建立社会工作督导制度,扶持培育2家以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政府购买或委托的专业服务,推进薪酬待遇与评选表彰相结合的激励保障体系建设。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努力向体制完善、机制创新转变

围绕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工作手段,拓展拥军工作的深度与广度,走出一条具有嘉兴特色的拥军之路。扎实推进科技、文化、法律、企业、“两新组织”拥军工作,积极支持部队建设,认真组织好拥军走访慰问活动,努力为部队多办实事、多做好事。注重军民融合发展,坚持军地双向互动,确保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二连冠创建目标。

完善抚恤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待遇全面落实。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继续为家庭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医疗救助金,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和短期疗休养活动,动态实施重点优抚对象白内障复明工程。全面开展现役义务兵父母亲免费健康体检活动。突出特困优抚对象家庭专项救助、帮扶活动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他们实际问题和生活困难。

全面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力争培训政策知晓率、参训志愿填报率、培训结业率、推荐就业率达到100%,召开全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确保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全面完成。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人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和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安置工作新模式。认真做好复员退伍军人抚恤优待政策的宣传,加强生产生活服务、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健全复退军人信访“12345”部门联动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向惠民利民、服务群众转变

继续推进殡葬改革,探索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深入开展殡葬行业示范单位建设和“优质服务月”活动,改善殡葬行业整体社会形象。继续抓好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和骨灰堂建设。巩固生态葬法改革成果,认真抓好 “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累计完成五年治理任务的80%,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96.5%。

做好区划调整和勘界工作,完成第二轮县(市、区)界线联检任务,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抓好全面勘界和日常管界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开展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规范地名命名,设立规范化的地名标志,加强地名普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加强地名文化挖掘、抢救和保护,加强地名数字化建设,巩固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成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机关的长效管理和服务机制。严格孤儿收养登记,增强群众依法收养观念。

六、加强民政队伍和民政基础建设,努力向创先争优、提高素质转变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长效机制。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扩大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覆盖面。重视和加强各级民政“五型机关”创建,深入开展“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抓好干部职工作风、效能和执行力建设,增强民政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加强镇(街道)基层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重视和推进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出机制,加大民政事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高起点、高标准地实施民政建设项目,建成一批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的基础设施项目,努力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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