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135/2022-444096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12-13 | 组配分类: | 工作动态 |
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的海盐实践 | |
发布日期:2022-12-13 17:25
信息来源: 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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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办公用房资源规范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找准“三条路” 一是找准契机,文件“引路”。从2012年颁布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到2017年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再到2018年12月28日《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都把“统一权属”管理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海盐县于2020年5月11日正式发文《进一步加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深刻领会,理清“思路”。“统一权属”是确保建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基础性工作,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牢牢把握这一核心思想,紧抓“统一权属”这个“牛鼻子”,在机关事务管理中深刻领会有关《条例》和《办法》中的要义,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所有权与处置权、收益权相统一,所有权与占有使用权相分离,逐步建立“政府统一所有,财政集中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有效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是分类管理,各有“出路”。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统一管理工作的精神要求,海盐县对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纳入集中统一管理范畴,其全部国有房产按使用性质分为办公业务用房产、经营性房产和其他房产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将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产划转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将机关事业单位经营用房产和其他房产划入县城投集团或其他专业公司经营管理。方案对加强办公业务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经营性资产监管,确保房产安全管控,发挥房产资源属地管理、专业化管理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协力推动,落实“三项任务” 一是准确全面,摸清公房资产底数。摸清各类公房资产存量及其使用状况,是规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开展资产“统一权属”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遵照省有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16年初,海盐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县国资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级机关事业公房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制订机关事业房产管理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房资产的管理调整。县级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分别开展了管辖范围内的房产土地情况清理自查和上报,在此基础上,县国资办、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抽调人员会同中介机构组成工作小组,对部门、单位清理自查情况进行实地盘点核实,形成汇总数据并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建议。 二是分步有序,推进统一权属登记。根据前期统计核查汇总的数据结果和分类管理方案,2018年9月,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国资部门,举行了首批4家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划转工作动员会,并要求该批试点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所属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统一登记至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名下,正式开启了全县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序幕。工作开展中对不同性质、不同情况的房产提出了统一权属登记的初步意见,确定了“先易后难、分步分批”的实施原则。 在“统一权属”登记推进过程中,县机管中心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加强与财政、国土、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拆违整改、完善设施、补正资料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有效破解了权属登记过程中的部分历史难题。截至目前,已划入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资产云系统中的存量办公业务用房资产共有38处,建筑面积约17.95万平方米,账面价值约3.78亿元,其中已完成权属统一登记26处,因历史原因无法登记备案5处,尚有7处正积极推进中。 三是优化方案,积极提升保障服务。针对权属管理分散、闲置房产利用率低与用房需求强烈,供需“两重天”矛盾较为突出的现状,县委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指示:“要求加强统筹,尽可能做好闲置办公场所的利用”。对此,县机管中心紧紧围绕统筹盘活优化房产资源,实现规范管理、合理配置、提升保障、高效利用的总体目标,与县纪委、发改、财政等部门构建了随时沟通对接机制,及时了解政策,时刻坚定政治站位。在编制公房调配方案时,主动上门了解需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排摸,通过面积匹配、环境比选等综合要素考量,县机管中心不断优化调配方案。同时积极出谋划策,急干部所急,想干部所想,尽力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干部职工的就餐难、停车难等急难愁盼实际问题,尽大可能保障机关干部办公环境的合理化和最优化,也为下一步实现公房的长效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与时俱进,做好“三个打算” 一是开拓创新,深入谋划数字化应用。今年7月,根据有调研工作需要,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和相关国企单位,对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房产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摸,共涉及县级机关部门、部门在外事业单位、垂管机构、国企、军队等单位109家,相关房产124处,总建筑面积约59.3万平方米,形成了一批较为全面的体现国有房产基本情况的重要数据。下一步,将计划实现该调研成果的数字化转换,联合财政部门依托资产云系统开发办公用房乃至国有房产权属管理子应用,力争为今后城市国有房产的统筹提供特色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二是加快推进,努力化解历史性问题。几年来,虽然在“统一权属”方面取得了一点点成效,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全面实现机关房产权属统一登记依然任重道远。对于部分房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不动产权属登记困难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深入调研,查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积极调动各产权原始单位的积极性,抓紧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并以条块协同作战方式,找到遗留问题症结,对症下药,破解难点痛点;对权属登记工作划清责任、逐一甄别、分类处理,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权属清晰,在此基础上对权属进行确认登记,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统一管理机制。 三是依法依规,加强闲置资产利用。 集中统管只是手段,构建机制才是目的。闲置办公用房资源处置利用是一项涉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政府运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如何着力解决房产闲置与配置不足并存的这一结构性矛盾,是摆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性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提高效益、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方式、程序,依法依规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置利用方案,避免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力争为加强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的提供海盐样板。
信息来源: 海盐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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