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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1:2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八届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的意见》(嘉委发〔2018〕1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8〕9号)等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以“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契机,主动顺应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建设发展需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为依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基础,探索嘉兴农业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的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嘉田四季”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建设目标

围绕产业兴旺,提高农产品质量,全面推广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镇镇有主导产业、村村有示范基地”。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保护、使用和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品质,创新推动农产品流通服务,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构建立足我市、辐射长三角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营销体系。到2020年,力争100个以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嘉田四季”品牌,品牌年产值达20亿元,逐步树立“嘉田四季”品牌形象,全面提升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做好品牌规划设计。

编制“嘉田四季”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充分挖掘本地农业文化内涵和特色农产品优势,规划完善“嘉田四季”品牌发展体系,完成“嘉田四季”品牌形象策划,推动嘉兴农业经营生产向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电商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经济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

(二)加快品牌商标注册。

完成“嘉田四季”区域公用品牌商标29类、30类、31类、32类4个类别商标注册,并逐步扩展到广告类、旅游运输类、网络服务类、餐饮住宿类等领域。力争到2020年,“嘉田四季”成为在长三角区域有影响的公用品牌。〔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经济局〕

(三)加强品牌创建和培育。

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品牌创建主体,不断完善品牌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增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争创各类金奖、名牌产品,为创建“嘉田四季”品牌夯实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严格产地准出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执法体系。全面落实生产、流通企业主体责任,将“嘉田四季”品牌产品纳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农合联)〕

(四)推进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

扩大绿色优质农产品货源,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生产。力争到2020年,全市蔬、果、水产、肉禽蛋绿色生产覆盖率达到30%,350个产品通过绿色、有机或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责任单位:市农业经济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供销社(农合联)〕

(五)建立双品牌发展体系。

引导生产、服务、销售等生产经营主体在创建自主品牌的同时,积极使用“嘉田四季”品牌,建立“‘嘉田四季’+产品品牌(企业品牌)”的双品牌体系,实现双品牌文化共融、形象共生、资源共享,推动区域公用品牌与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配合单位:市农业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六)构建品牌营销体系。

构建线上与线下、传统渠道与新兴渠道相结合的营销推介服务体系。继续发挥传统销售渠道优势,在大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销售专区专柜,在城市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生鲜农产品冷藏柜等,加大营销力度。探索建设集展示、销售、品牌宣传、品牌申报等功能为一体的“嘉田四季”农产品网上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经营主体通过网店、APP、微信公众号、微店等多种形式提供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旅委〕

(七)强化品牌管理和保护。

制定“嘉田四季”品牌使用管理规范和标准,对授权使用的品牌农产品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品牌持有人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市场监督和司法保护“四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品牌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品牌的市场信誉。〔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配合单位:市农业经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八)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推动“引才”与“育才”并举,创造良好的引才环境。探索校企合作培养、短期培训、挂职锻炼、职业院校培训等多种形式,建立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农技服务推广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兼具理论能力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农业经济局,配合单位:市供销社(农合联)〕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9月底前)。

完成“嘉田四季”品牌整体形象设计策划,拟定实施方案和使用管理办法,举办品牌新闻发布(推介)会。开展品牌形象宣传推介,启动开展“嘉田四季”品牌全品类预登记注册。

(二)起步实施阶段(2018年10月~12月)。

实施绿色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产品认证,扩大“嘉田四季”品牌基础。通过新闻媒体、品牌网站、公众号等途径,举办系列品牌推介活动。授权许可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市场,依托大型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渠道,开设品牌专营店、设立品牌产品专柜等进行展示展销。赴上海开展市场展销合作,力争实现供沪市场良好开局。力争年内有不少于15家企业或组织授权使用“嘉田四季”品牌标识,其中每个县(市、区)使用“嘉田四季”品牌的企业或组织不少于2家,使用“嘉田四季”品牌产品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三)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2020年)。

在稳固嘉兴市场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上海、杭州等市场,力争到2020年底,有100个以上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使用“嘉田四季”品牌标识,产品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农科院、市供销社(农合联)、嘉服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嘉兴市“嘉田四季”品牌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农合联)。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嘉田四季”品牌的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品牌建设中的质量监管、品牌培育保护、平台建设和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研究分析品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指导和服务,合力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三)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农业、金融、商贸、科技等产业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嘉田四季”品牌建设。各县(市、区)要出台扶持奖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嘉田四季”品牌建设,形成共同推动嘉兴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推广。强化“嘉田四季”品牌宣传推介,通过主流媒体、自媒体、农博会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品牌宣传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认知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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