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为科学统筹规划我市“十三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全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十二五”期间,全市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形成了以各级各类医院为主体、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为补充的医疗服务网络和完善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和市、县(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二十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2.卫生资源总量逐年明显递增。2015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411家,比2010年增加35家。其中:综合医院26家,中医医院11家(含中西医结合医院2家),专科医院15家,妇幼保健院(所)7家,护理院5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9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770家,门诊部73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7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49家。全市共有医疗床位23214张,卫生技术人员29620人。按常住人口统计,每千人口床位5.06张,较2010年增加1.74张;每千人口卫技人员6.4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5人、注册护士2.63人,分别较2010年增加1.45人、0.4人、0.81人。全市100万元以上设备478台(件),比2010年增加265台(件)。 3.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提升。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3604.10万人次,入院治疗67.69万人次,分别较2010年增长43%、57.9%;床位使用率达86.34%。全市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达336.5万,建档率达80.14%;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率分别达97.24%、97.75%。 4.健康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81.35岁(其中,男性79.14岁,女性83.67岁),比2010年提高2.08岁,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26岁。“十二五”期间全市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婴儿死亡率分别为0.76/10万、4.07‰、2.96‰,较“十一五”期间分别下降1.18个十万分点、2.6个千分点、1.33个千分点。2015年全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2.45%,较2010年提高4.51个百分点。全市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6.93%,较2010年提高3.06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整合,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处于全省领先。 5.社会资本办医得到快速发展。2015年末,全市共有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354家,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25.5%。其中:综合医院9家,中医类医院5家,护理院5家,口腔医院3家,眼科医院1家,康复医院1家,美容医院1家,其他专科医院2家,门诊部(诊所)288个,医务室(所、站)38个,检验所1个。 (二)存在问题。 1.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有待优化。一是纵向配置失衡。优质资源主要集中于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床位、人员等配置相对欠缺。按常住人口统计,2015年末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仅为0.67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数仅为2.04人,距《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1.2张、3.5人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专科医疗机构发展相对不足。全市专科医院发展相对缓慢,儿科、康复、老年病等医疗资源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是社会办医总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医疗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等都有待提升。 2.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性有待提高。一是城市大医院资源过度利用。2015年市属四家三甲医院的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和实际占用床位日分别比2010年增长了 45.49 %、63.75 %和41.86%,尤其是病床使用率均超过 100 %。二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的人员、技术、设备、信息等资源共享程度较低。三是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尚未形成。分级诊疗体系还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基层卫生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联动机制有待健全。 3.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省区域专病中心数量偏少。至2015年,全市仅有市妇保院产科、市二医院神经内科、市一医院麻醉科被列为省区域专病中心,与同处浙北区域的湖州相比差距较大,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二是医学高端人才集聚不足。2015年全市卫技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仅占3.15%、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仅占7.8%。三是疑难重症诊治水平不高。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患者流向沪杭的现象较为突出。四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发展滞后。院前急救规模和能力与社会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存在监护型救护车少、设备数量不够、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三)发展趋势。 1.人口结构和疾病谱正在改变,卫生资源结构需要优化配置。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4.30%,预计到2020年将达到30%,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需要加强康复和老年护理资源的配置。 2016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迫切需要加强产科、儿科资源的配置。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死因居前4位的分别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急需加强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和相应医学专科的建设。 2.居民医疗保健需求持续提高,卫生资源配置需要更加多元。201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9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6838元,同比分别增长8.0%、8.8%。同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8%,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收入与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使群众潜在的医疗保健需求进一步释放,这就要求医疗卫生工作重心转向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质量、关注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上来,要求加快建立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健康服务体系。 3.新型城镇化战略深入推进,卫生资源布局需要城乡统筹。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决策。嘉兴市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须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水平。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卫生服务体系需要优化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围绕总体目标,坚持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和市、县(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动推进医疗、医保与医药改革,大力加强医疗技术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医疗服务与健康服务协同发展,着力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 5.医疗科技和信息化日新月异,卫生服务能力需要加快提升。随着医学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不断创新,创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问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更需要加强高端人才引育,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同时,充分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良好契机,加快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优化和完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二、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总体部署,以推进“健康嘉兴”建设,努力让全市人民享有更健全的健康服务为根本目的,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优化卫生资源的配置、利用和效能,保障城乡居民公平地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促进作用,实现经济社会与人民健康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规划期内,以“调结构、补短板,建秩序、促效率,升能级、建平台”为主线,以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具体目标是: 1.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适宜、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服务网络有效覆盖城乡,各类资源短板得到切实弥补,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充分保障,居民健康得到全程关怀。 2.实现医疗卫生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政府统筹各方资源、调控卫生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体制机制创新和信息化手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既有效发挥各自功能,又协同配合,成为有机整体,资源宏观配置效率得到改善,规模优势充分体现。 3.实现居民健康素质与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82.5岁,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10万以下、7.5‰以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24%,居民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居民20分钟到达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为100%。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健康至上。以建设“健康嘉兴”为总目标,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关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把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和社会和谐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和投入,加强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3.坚持系统整合,统筹协调。盘活存量、发展增量、提高质量,统筹城乡、区域及系统内各领域资源配置,加快构建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协同性,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 4.坚持提升能级,内涵发展。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提升本市医疗卫生服务能级,推动公立医院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鼓励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资源配置上调结构。 1.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一是均衡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依托国家级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以小城市培育、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建设为重点,着力实施城乡区域一体化战略,通过医联体、医疗集团和县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等,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全市“1640”和“四百一千”城乡基本框架相匹配的均衡配置。二是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规模。“十三五”期间,严格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规模,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推动资源从配置富余地区向配置短缺地区转移。加强市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合理遴选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实现服务资源配置城乡均衡、提质增量。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基层配置,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做精做优,继续开展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到2020年基层特色专科总数达到40个。二是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内涵。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诊疗救治体系,加强中心镇卫生院住院服务功能,继续开展甲等卫生院创建,到2020年甲等卫生院总数达到40家。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实施基层紧缺卫生人才定向委培计划,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四是加强卫计融合。确保卫生、计生机构平稳整合、深度融合。强化市、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中心对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落实好生殖健康、妇幼保健、优生促进、药具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等工作,持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创新。 3.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公共卫生专业服务网络。推进医院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资源相互整合与延伸,完善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医疗机构诊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访管理的“三位一体”模式。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院之间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县、镇(街道)卫生监督网络。三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升其防控策略制定和组织实施的水平。四是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水平。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增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传染病区建设,规范传染病防治的监测、干预与疫情处置。以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为抓手,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医疗救援平台和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系统。 4.优化卫生人才结构。一是加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自主培养和人才引进并举,“十三五”期间,培养5~10名在省内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在本市同行中有号召力的领军人才,培养50名市级重点学(专)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二是加强紧缺人才与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扶持政策,补强产科、儿科、精神科、中医和医学影像等学科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加快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医务社工等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深入推进医教协同工作。依托高等医学院校,推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计生人员需求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健全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体系。 (二)资源利用上促效率。 1.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一是深入实施市三级甲等医院资源下沉。鼓励市三级甲等医院与区域内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与市本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长期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十三五”期间,实现市级优质资源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市办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服务量和一、二类手术比例逐步下降,达到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二是全面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积极推进县办公立医院下沉到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紧密型医疗技术协作、合作关系,探索县镇一体化管理模式。“十三五”期间,在已实现县级医疗资源下沉镇全覆盖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完善下沉机制。三是积极培育资源纵向整合的医疗集团或医联体。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机构管理体系,探索多层级医疗机构的纵向整合,支持通过医院经营管理权委托等方式,架构集团化管理,形成省县镇或市县镇一体的纵向联合。 2.建立分工协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二是推行基层首诊制。积极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到2020年,基层就诊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完善市办、县办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健全区域双向转诊平台和预约诊疗服务机制。四是深化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责任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使居民获得连续协调、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全市规范签约率达到50%。 3.加强资源共享与服务考核。一是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深入实施卫生信息化工程,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信息的共享利用。鼓励设立区域性实验室诊断、影像诊断中心,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实验室检测网络。构建院前急救车辆、人员、设备、技术、管理“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提升全市急救资源共享水平。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考核。完善“双下沉、两提升”工作考核办法,健全临床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开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三)服务水平上台阶。 1.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级。一是推进市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市一医院、市二医院两个区域医疗中心,强化市中医院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支持市妇保院按照“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方向做精做强产科、儿科等特色专科。二是促进社会办医。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发展,建立市、县级社会办医分级审批便捷制度,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三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围绕将嘉兴打造成长三角地区健康养老福地和健康信息服务集散中心的定位,加快整合区域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等特色养生保健资源,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2.推进学科建设与技术提升。一是推进浙北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加强市一医院麻醉科、市二医院神经内科、市妇保院产科等浙北区域专病中心学科的内涵建设,加大市二医院肿瘤科等被列为省区域专病中心培育学科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专病中心的区域辐射能力。二是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按照错位建设、分类建设、重点建设、开放建设的原则,加大与北京、上海、杭州等医学院的合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做优做强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甲等医院的重点学科。三是深化与沪杭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围绕建设“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加强与沪杭优质医院合作、专科合作、团队合作与专家合作,努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同城、技术同城、服务同城的“同城效应”。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批沪杭优质医疗资源的联合专病专科诊治中心、名专家工作室,形成一批区域性的优势学科、重点专科和专病诊疗。 3.着力打造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是打造“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嘉兴模式。紧抓建设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杆市、乌镇省级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契机,大力推进“智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预约转诊、诊间结算、自助结算等便捷服务。搭建网上医院,开展在线医疗服务,完善和提升协同医疗服务。二是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以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四大数据库为核心,建立健全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三是开发建设健康信息惠民项目。在全市“一卡通”便捷就医的基础上,建设移动终端(APP)或门户网站,支持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分级诊疗、全生命周期记录、健康咨询等服务。四是开发建设健康信息惠医项目。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指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血液管理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急救、公共卫生预警、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信息安全保障重点,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切实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医疗卫生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四、资源配置 (一)机构设置。 1.综合医院。“十三五”期间,原则上不再设置新的综合医院,重点推进市二院扩(迁)建工程,支持省荣军医院建设。县(市)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布局,力争每个县(市)有一所三级医院。 2.专科医院。根据本地人口资源、经济发展、疾病谱合理规划设置专科医院。“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市儿童医院或儿童医学中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肿瘤、心血管等专科医院,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病区)、老年护理院等,加快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市康慈医院、市安定医院在全市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指导中的作用,力争分别达到三级甲等和三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完善各县(市、区)精神卫生机构设施,发挥其在区域性范围内的作用。加强市级精神卫生指导中心建设,强化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县(市、区)设立心理应急干预队伍。 3.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置的要求,配置好中医医疗资源,原则上市区设置1家市办中医类医院,1个县(市)办好1家县级中医类医院。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建设,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市)中医院为骨干,其他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为重要力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网点,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全市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全覆盖。“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市中医医院急诊综合楼、新住院楼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支持中医药融入社区健康管理和参与慢病干预,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强化中医药质量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中医优势病种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监管体系。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布局,确保每个建制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根据地理、交通、人口等因素,结合中心镇(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规划,选择三分之一左右的卫生院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之具备较为完整的中心卫生院功能。鼓励引导卫生院与县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县镇村一体化发展。基层医疗机构(含县级第二、三医院等)床位按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3张配置,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基本医疗及护理、康复床位的设置,提高床位使用率。着力提升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推进社区责任医生与辖区老年人的签约服务,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原则上按照“二十分钟服务圈”要求规划设置,农村地区重点加强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城市新建的住宅小区(功能区)按规定设置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医务室、诊所、门诊部,根据服务能力和本单位或本功能区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域内原则上各设置1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机构设备配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规划新建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快推进桐乡市疾控中心迁建、平湖市疾控中心迁扩建等项目的建设。 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市妇保院二期工程建设,发挥其在全市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妇幼卫生信息监测等方面的指导作用。规划新建南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平湖市妇保院和嘉善县妇保院新建、海盐县妇保院北扩、桐乡市妇保院迁建等项目,确保每个县(市、区)有1家规范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保院儿科建设。 院前急救机构。以市级急救中心为龙头,县级急救中心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比较完善的急救网络。市级设置1个急救中心,并与辖区县级急救站(分中心)联网,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县(市)各设置1个独立建制的急救站(分中心),县级急救站(分中心)按照快速响应、方便可及的原则,分片设置若干个急救点,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院前急救网络。加强全市监护型救护车及其配套医疗设备的配置,加快提升院前急救服务水平。 采供血机构。完成与市急救中心合建的市医疗急救血液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市本级设置1家独立建制的标准化采供血机构,有条件的县(市)经批准设置单独的采供血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采供血机构指导。 6.社会办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4张床位标准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对接沪杭等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发展康复、肿瘤、心血管等医疗资源薄弱领域及特需医疗服务领域。鼓励、支持社会办医院走高端化、专科化、规范化、集团化发展模式。控制综合医院数量和床位规模,综合医院资源比较丰富区域,原则上不再新设置审批综合医院。 (二)床位资源。 1.配置指导标准。医疗机构总床位配置依据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医疗机构工作量、床位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和住院天数,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内床位总量和结构。依据省政府下达的床位配置指导标准,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94张。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床位控制指标见表1、表2。 各类医院的床位配置数应与其配备的卫技人员数、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等相匹配,并达到相应等级医院的评审要求。 表1:嘉兴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张/千人
表2: 全市分区域、分类别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张/千人
注:(1)人口数按照常住人口计算:2015年为458.5万人,2020年预计468万人;均不含省武警医院; (2)市办公立医院含市属四所医院及省荣军医院; (3)县办公立医院包含县(市)第一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和精神卫生机构,其他县级医院归并入基层医疗机构。 2.市办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十三五”期间,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均衡布局原则,市办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控制在市域每千常住人口1.11张以内,配置见表3。 表3: 市办公立医院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张
支持市办公立医院资源下沉基层,与区域内县办公立医院建立多种方式的合作办医关系,被托管县办公立医院床位配置纳入当地规划调控。 (三)卫生人力资源。 市、县(市)医院人力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市、县(市)各医院等级及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原则上二级医院机构编制的配备应略低于三级医院。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75人以上;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3.09人以上(见表4)。医护比逐步达到1:1.25。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例达到1∶1.25 以上,床护比达到1∶0.65以上;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的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例达到1∶1.15 以上,床护比达到1∶0.6 以上;二级综合性医院的床位与卫技人员比例达到1∶1 以上,床护比达到1∶0.55以上。中医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按相关等级医院标准配置人力资源。 表4 全市区域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指导标准 单位:人/千人
(四)信息资源。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各类人口健康信息通过市、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信息标准、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形成规范、便捷、共享、互信的健康服务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形式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全面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卫生计生单位运行情况和工作指标实施动态监测与绩效评价;推进市级平台与县级平台的深入对接,实现全行业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着力提升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效能。 (五)设备资源。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大型医用设备按照品目实行甲、乙类设备分类管理,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依法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具体配置规划另行制定。 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影像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实现结果互认。依托市一院、市二院加快建立区域医学影像、检验、心电等共享中心,推动建立“基层检查、上级会诊”的服务模式。 (六)技术资源。 医疗卫生技术的配置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和符合伦理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技术管理,完善应用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医疗机构要完善病历首页管理、诊断服务项目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并发症库和合并症库,推行实施统一的临床路径,探索以诊断相关分组为核心的质量控制,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夯实基础。 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普及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妇幼保健、意外伤害、行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适宜技术。到2020年,建成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15个,建立社区实践基地30家,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30项。利用浙江省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基层中医诊疗设备和中药房设备的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医医疗业务技术水平。 (七)学科资源。 通过省部级重点学科(专科)、省市共建学科、市级重点学科、市县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基层特色专科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特色学科等的建设,分层次建立健全学科建设体系。 合理设置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特色重点专科。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按功能定位实行支撑学科、扶持学科分级配置。在加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力度的基础上,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自身专科专病特色,发展临床特色重点专科。重点加强对现有的3个浙北区域专病中心、4个省级医学重点(扶持)学科、5个省市共建医学扶植重点学科、4个县级医学龙头学科,以及3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鼓励支持市级重点学科申报创建更高层次的重点学科(专科),争取新增一批省、部级重点医学学科(专科),进一步提升医学学科在省区域专病中心和省部级学科中的竞争力。 (八)财力资源。 按照财政规划管理要求,落实政府在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等领域的投入责任。进一步健全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到2020年,逐步提高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发挥政府卫生投入在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作用,推动城乡、区域卫生均衡发展。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坚持供方投入和需方投入兼顾、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举,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等多种政府卫生投入方式。 五、实施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规划的科学实施,建立市区域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全面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把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区域规划的落实。按照分级规划的原则调整卫生资源,通过制定和实施本规划,确定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和调整原则,统一规划和布局全市卫生资源。各县(市、区)应依据本规划,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调整优化本地区的卫生资源。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卫生事业、深化卫生改革的重大意义,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一致、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明确政府在卫生投入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基本、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投入责任。各部门要加强政策联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规划落实,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做好相关工作。 (三)完善配套措施。 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单病种付费,探索总额预付及医疗联合体总额预付和按人头付费相关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行为调控,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围绕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水平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题深入研究,为促进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四)监测规划实施。 严格规划实施,及时发布机构设置与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测评价机制,成立监测和评估工作小组,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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