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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1:0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嘉兴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为实现我市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66号)等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工作大局,精准发力、开放协同、普惠共享,推动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干好十三五、奋勇当标尖”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保障措施等体系,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民整体科学素质显著提高,并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创新创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充分发挥创新文化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大力培育科学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创新成果、创意项目、创优品牌转化为创业活动,形成尊重知识、鼓励创新、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舆论导向,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更加完善,科普信息化传播水平不断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和经营性科普产业协同发展、良性互动,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关注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实用技术、健康生活等需求,促进青少年科学创新意识普遍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劳动者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城乡间、区域间公民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科普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作用,推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建共享,形成大科普工作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抓手,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着力提升青少年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其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

1.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等课程标准,提高科学等课程教学质量,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提高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

2. 推进高中阶段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3. 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鼓励支持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鼓励学生走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参加科学调查体验。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节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质量。

4.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分工: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委、市新居民事务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嘉兴学院、嘉职院等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导向,坚持科技兴农和科普惠农相结合,提高农民运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1. 不断完善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民学院(校)、农广校、农函大分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作用,大力开展面向农民的科学教育活动。

2. 深入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民创业培训和教育培训,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围绕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内容,开展系统化职业技能培训,着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到2020年,培训农民20万人次。

3. 广泛开展农村科普活动。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面向农民开展实用技术、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科技知识等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养,每年举办各类科普活动400场次以上。总结推广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网络书屋、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下乡等做法,探索建立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长效机制。

4.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等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到2020年,全市争取获得全国“科普惠农”项目10个以上,3个以上县(市)续创为全国科普示范县。

分工:由市农办、市农业经济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市农科院、嘉职院等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坚持提高科学素质和提升专业技能相结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提高城镇劳动者在就业、择业、创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 加强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2. 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工作,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深入实施“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3.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继续教育基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4. 开展职工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新争先行动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作用,广泛开展面向职工的现代科技、科学生活知识普及宣传。组织职工开展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大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对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分工: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按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专题培训和终身学习相结合,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

1. 把科学素质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规划、年度计划时,突出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的学习培训及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加强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有关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领导干部的创新理念和思维。

2. 多举措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科技论述的学习。在市委党校教学计划中,增加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的课程。在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上,充实科普内容。继续办好红船论坛、求是讲堂等干部学习讲堂。

3. 积极组织参与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院所、科技场馆实地参观学习,拓宽科技视野。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群众性科普活动,自觉学习和传播科学知识,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委党校等参加。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围绕整合科学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基础建设,提高科学教育师资保障水平,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为青少年等各类人群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服务能力。

1. 大力提高教师科学素质。鼓励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师资队伍。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科学教师业务交流,提高教学水平。

2.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能力建设。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组织专家编写辅助性学习资料,增强教学内容趣味性、直观性和互动体验性。根据重点人群特点和需求,加强科学教育培训教材建设,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提高培训成效。

3. 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建设。加强中小学科学工作室、创新实验室建设,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计算机等设备设施。继续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建设,强化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科学教育资源开发。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职业学校、青少年宫、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科普大学等对公众分类分层次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普遍建成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创新实验室。

分工: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科协、嘉兴学院、嘉职院等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围绕城镇化建设发展要求,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提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能力。

1. 大力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稳步推进社区科普e站、科普主题馆、科普活动中心、青少年创新工作室建设,拓展提升社区科普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引导社区争创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科学健身社区、地震科普示范社区等。到2020年,全市争取获得全国“科普益民”项目10个以上,建成全国科普示范社区15家以上。

2. 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深入开展科技(科普)周、全国科普日、世界环境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开展新居民科学普及活动,帮助其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3. 促进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引导鼓励社会各界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等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和科普志愿者组织作用,带动和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参加。

(七)实施科技文化传播工程。

围绕科普信息化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的功能优势,拓展科技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建成多元化科普大众传媒体系。

1. 加大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活动力度。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报纸增设科技专栏,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科技(科普)专栏。支持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制作,指导大众媒体开展科技宣传,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 提升媒体从业人员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科技宣传专家库。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人员客观准确报道科技创新成果、社会热点话题及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 发挥新兴媒体积极作用。推广科普中国服务云、科普中国V视快递、科普中国E站推送等信息平台,推动科普信息化在社区、学校、农村落地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培育若干个具有本地特色的网络科普栏目和虚拟科技场馆,探索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宣传新途径。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文化局、嘉广集团、嘉报集团、嘉兴学院等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围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建成多元化、多层次科普设施网络体系。

1. 推进市科技馆迁建工程。按照“以人为本、彰显特色,根据标准、适度超前”原则,高起点规划建设新的嘉兴科技馆,做好科技馆迁建前期工作。

2. 完善基层科普设施。依托现有社会资源,推动县(市、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企业、镇(街道)、社区利用现有场所建立科技(科普)活动中心。加强对基层科普画廊的提升改造,普及推广多媒体科普画廊。

3.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0家以上,建设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00家以上。进一步推动科研院所向公众开放重点实验室、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等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

分工:由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农业经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地税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地震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围绕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学传播人才培养,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1. 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以项目示范带动,加强对农村科普宣传员、实用科普人才的培训。依托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科普服务。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利用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及科普教育资源,着力建设适应青少年课外科普活动需求的校外科技辅导员队伍。

2. 加快培养科普专业人才。强化科普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重点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和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等方面的科普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级科普讲师团作用,引导科技工作者为基层提供高质量科普服务。

3. 进一步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鼓励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在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示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作用,为其提供参与科普实践的机会。

分工: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嘉兴学院、嘉职院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1. 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工作,并纳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召开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会议,每年听取工作汇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规划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日常工作。

2.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组织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二)保障条件。

1. 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2.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明确年度项目支出,确保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大力推进PPP合作模式,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机制。

(三)长效机制。

1. 健全监测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定期开展全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开展年度科普统计,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 建立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机制。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使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占有一定比重。鼓励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

3.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通过评选优秀、示范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全社会积极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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