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活动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6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三十二个教师节。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十二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教育法》,通过表彰优秀教师、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示明德修身、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先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通过奖励优秀教师、慰问广大教育工作者等系列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教师的关爱,营造尊重教师、重视教育的浓郁氛围,进一步形成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举行庆祝活动。召开庆祝第三十二个教师节暨优秀校长教师座谈会,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举行相应庆祝活动。 (二)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教师节前后,市领导分别到联系学校走访慰问教师,听取学校建设发展情况。 (三)宣传先进典型。9月10日,在《嘉兴日报》上张榜公布受表彰教师名单;教师节期间,在《嘉兴日报》、《南湖晚报》等媒体上开设教师节专栏,广泛宣传教育教学成果和广大优秀教师、名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以及社会尊师重教的先进典型;举办2016年度“师德楷模”颁奖仪式,成立“师德楷模”巡讲团,在教师节前后,宣讲“师德楷模”优秀事迹。 (四)社会关爱教育。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和教育工会慰问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职(退休)教师。各地各校要在关爱教师上出实招办实事。 三、活动要求 教师节是教育系统的传统节日,各地、各有关方面要本着“隆重、简朴、为教师办实事”的原则,精心策划、精心组织,保证教师节主题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学习与专业发展,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高人民教师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积极主动、满腔热情地参加庆祝教师节主题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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