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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4: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改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嘉兴市本级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顺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地下水开采保护的要求,根据《嘉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纲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本级一体化供水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6〕11号),在已经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市本级城乡供水体制不顺带来的问题,从而加快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的必要性

(一)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市本级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先后实施了供水能力扩大工程、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和源水安全保护工程,在市本级形成了43万吨/日的供水能力,并提前一年完成了一级管网全覆盖目标,供水水质达到了行业先进水平,市本级城乡供水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一体化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与此同时,随着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框架基本形成,如果仍然沿用城乡不同的水价及管理方式,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不利于提高效率。为此,有必要进行市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的改革,以适应市本级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是推进我市城乡地下水禁采工作的需要。近年来,由于我市地下水的过度开采,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地面沉降,对市本级的防洪排涝、城市规划建设、航运交通等带来了较大的危害。根据《关于加强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5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划定杭嘉湖地区地下水禁采限采区及明确控制目标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函〔2004〕3号)精神,我市开展了全面关停深井并禁采地下水专项行动。但是,至2009年底,在南湖区、秀洲区的10个镇40.76万供水人口、2970万吨年供水总量中,一体化供水仅有1944万吨,其余由各地深井供水。对此,必须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禁采地下水工作。

(三)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是市本级供水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目前,南湖区、秀洲区乡镇供水处于多元化的格局,两区 10个镇共有15家民用水厂,其中国有6家、民资(私营、股份合作制)8家、委托个人管理1家。另有工业水厂5家,其中民营4家,国有1家。此种供水模式,不仅供水设施共享性差,资源浪费严重,而且在水量、水质、水价、管理、税收、运行以及供水改造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对此,通过改革,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也是市本级供水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半的努力(2010年底至2012年6月底),实现供水能力提升(新增15万吨/日能力),乡镇安全供水管网基本建成;两区各镇完成民资经营水厂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人员分流和资产整合,实现供水企业为供水营业所的转变,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改造。在此基础上,以乡镇为单位整体委托嘉源集团经营管理,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同管理。

(二)具体任务及分工

1.根据市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规划要求,为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能力、供水水质和一级管网输配水安全,由嘉源集团负责,投资5.5亿元,实施完成贯泾港水厂湿地工程、日供水能力15万吨的贯泾港水厂二期工程、乡镇间联网工程和利用长水路铁路互通实现石臼漾和贯泾港水厂主管网联通工程。

2.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本级一体化供水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06〕11号),由两区政府和乡镇政府共同负责,完成理顺乡镇供水体制。借鉴兄弟县市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理的经验,做好两区民资经营水厂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人员分流以及资产整合。其余6家镇级国有水厂,在完成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基础上,根据供水状况进行企业“三定”工作,完成富余人员的合理分流。

3.按照城乡一体化供水规划要求,由两区政府和乡镇政府共同负责,完成二三级输送管网建设、旧管网改造和部分加压站的建设,基本达到一体化供水的条件。

4.根据市政府全面禁采地下水的计划要求,由市水利部门负责,具体做好地下水全面禁采工作。除留作检测、回灌、战备井外,全部封井。

5.按照一体化供水现状,由市物价部门牵头,在充分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和保证供水企业正常运营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乡一体化供水价格。在没有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体制改革时,仍实行城乡差价政策,合理制定一体化供水批发价和二级供水到户价格,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同网同质同价的一体化管理的价格。

6.市财政、审计部门会同两区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做好乡镇供水企业资产委托的确认工作。

三、完成改革的验收和补助政策

两区完成相关工作,将水厂和管网整体委托嘉源集团经营管理前,应通过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验收。

(一)验收

验收的具体标准是:(1)镇供水企业的产权全部为政府所有;(2)供水企业登记或变更为供水营业所的工作结束;(3)债务已经清偿;(4)富余人员分流结束;(5)企业管理机构基本合理,供水营运已经正常(两个月);(6)地下水禁采完成,并与市区供水管网联通;(7)按规划完成二三级管网建设改造,并能承受市区水厂的正常供水压力;(8)二三级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达到16%—18%。

市政府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嘉源集团组成的验收组,负责全面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才可将乡镇供水单位整体委托嘉源集团经营管理。委托管理后,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经营盈亏由嘉源集团负责。

(二)资金补助

凡是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及验收合格,并实施委托嘉源集团经营管理的区,市级财政给予1500万元(即平均每个乡镇300万元)的奖励补助,各乡镇具体补助额由两区决定。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完善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加快“两新”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确保市本级城乡供水水质和区域供水安全,实现市本级地下水全面禁采,确保全市生态稳定安全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全力以赴推进该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规范操作。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嘉源集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领导小组。两区政府也应建立相应机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相关工作,细化分解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关政策和方案。各镇要加强领导,主动对接,全面落实;同时做到不流失资产,不突击招工,不影响稳定。嘉源集团要切实做好委托接收、管理的准备和实施工作。

(三)分步落实,加快推进。实施完善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各负其责,按照任务和分工,制定周密计划,分步落实,加快推进,确保2012年6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市本级城乡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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