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四批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名单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我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以来,各镇(街道)根据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从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食品安全“三网”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与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着手,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经市食安委组织考核验收并公示,市政府决定桐乡市大麻镇、高桥镇、河山镇、龙翔街道等4个镇(街道)为嘉兴市第四批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希望上述各镇(街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各县(市、区)要指导其他未申报考核验收的镇(街道)学习借鉴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经验和做法,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与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从而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信息来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