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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6:2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八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为使我市农村学校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适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新市镇、新社区建设的要求,现就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快推进农村教育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建设为契机,在薄弱学校改造的基础上,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要求,修订完善农村各类教育布局规划,确保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教育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成人教育终身惠及,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教育资产管理更加完善的要求,以学校建设与新市镇、新社区人口规模相衔接、与居民住房建设相配套、与新农村文化繁荣要求相吻合为原则,确保农村教育事业发展适应新农村发展的需要。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学前(幼儿)教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8〕74号)文件精神,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新市镇、新社区总规划人口数,按4%测算本地学前适龄儿童人数和根据当地新居民子女学前适龄儿童人数确定幼儿园规模。每个新市镇在镇区至少办好一所公办托幼一体中心幼儿园,规模不少于12班,并承担本辖区内其它学前教育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中心幼儿园可根据每个新社区的居住人口规模,在新社区内举办分园,实行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教师调配、统一教师工资发放、统一工作考核、统一教玩具配置、统一质量评估的管理模式。住户规模在1500户及以上的新社区至少规划一所规模在6班及以上的托幼一体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分园,对小规模新社区可以几个社区合并规划一所6班及以上的托幼一体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分园。

努力解决新居民子女入幼入托问题。按托幼一体的管理要求,镇、社区幼儿园要挖掘潜力,主动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幼入托。鼓励公办幼儿园主动接收新居民子女入幼入托或举办新居民子女托幼一体分园。

(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新市镇建设规划和“1+x”村镇布局规划,结合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规划,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修订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要向新市镇和新社区集中,根据新市镇、新社区总规划人口数,小学按8%、初中按4%测算本地学生数和根据当地在民办学校就读学生数确定学校规模。每个新市镇镇区规划一所规模不小于24班的中心小学,住户规模在2000户及以上的新社区至少规划一所规模在12班及以上的社区配套小学;每个新市镇镇区规划一所规模不小于24班的初中。农村寄宿制中小学食堂、宿舍达到规定要求,生均使用面积宿舍不少于3平方米、食堂不少于1平方米。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100%,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率100%,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校舍、装备设施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积极打造终身教育基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当地县(市、区)政府特别是镇(街道)政府的统筹下,将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镇成校)建设成为终身教育的主阵地和当地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生产科技信息中心、现代文明传播中心。要结合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新布局,加快三级成人教育管理网络建设。根据“一县(市、区)一院,一镇(街道)一中心,一新社区一工作站”的要求,完善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建设,加强镇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主体的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建设,在新社区设立社区教育工作站或教学点。根据“两新”工程的规划,镇(街道)可按照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统筹建设综合性的社区学习中心或公共教育服务中心,逐步完善“县(市、区)社区学院为龙头,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社区工作站(教学点)为网点”的成人教育三级网络,建设遍布社区、覆盖城乡的满足社区居民学习需要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努力创造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教育的条件。按照国务院提出的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8〕76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公办学校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对当地公办学校无法全部接纳新居民子女入学的新市镇,鼓励在镇区由政府兴建新居民子女学校,并承担本辖区内其它新居民子女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能。由政府兴建的新居民子女学校校舍必须达到校安工程要求,并努力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五)加强教育资产管理。按照教育资产管理更加完善的要求,各地学校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育资产仍要用于教育,可以通过资产出让变现再投入教育、改造后继续用于办学(如举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等方式保证教育资产数量足够,质量提升。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各类学校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明晰学校产权。

四、实施步骤

此轮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优化,须与新市镇、新社区建设同步进行,先行在“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实施试点镇进行,随着试点扩大逐步推开。按工作需要和我市学校建设实际可分三个时间段完成不同的任务:

到2010年,原则上完成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规划,按年度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并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审定批准。

到2012年,每个新市镇在镇区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新居民子女学校。

完成“两新”工程建设的区域,同时完成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向新市镇和新社区集中。到2015年,农村标准化学校达标率100%,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率100%,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校舍和装备设施基本实现现代化。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优化布局教育资源,事关民生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调,政府一把手担当主要职责,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学校建设工作。要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新居民子女教育规划纳入当地“两新”工程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制订好各新市镇、新社区内各类学校的专项布局规划,并抓紧组织实施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强化扶持力度。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和幼儿教育、成人教育以镇(街道)为主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嘉政发〔2008〕72号、〔2008〕74号、〔2008〕76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经费,加大对新市镇、新社区各类学校建设投入力度,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将教育费附加投入义务教育的比例从60%提高到70%,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建设。在新市镇和新社区建设中,要落实住宅小区内各类规划配套学校的建设,做到住宅小区与各类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三)加强监督考核。将农村学校建设纳入“两新”工程督查考核内容,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校安工程定期对农村学校建设进行专项督查,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宣传作用,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和农村教育现代化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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