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组成人员。以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领导职务由林健东同志担任,肖培生同志不再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1.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2.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3.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4.嘉兴市海防委员会; 5.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6.嘉兴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委员会; 7.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8.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 9.嘉兴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科学发展协调小组; 10.嘉兴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领导小组; 11.开发性金融合作联合领导小组; 12.嘉兴市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领导小组; 13.嘉兴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4.嘉兴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15.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16.嘉兴市“两化”深度融合和促进信息消费工作领导小组; 17.市土地管理委员会; 18.市区道路交通治堵工作领导小组; 19.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20.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1.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2.嘉兴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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