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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嘉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治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4:2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5年嘉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治堵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2015年嘉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治堵工作方案

2015年是我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突破之年,要在继续保持前两年强劲势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五年治堵总目标,按照“强规划、重统筹、惠民生、优服务”的总体要求和《嘉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治堵综合实施方案》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全市治堵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大决定,紧紧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和“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总体目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高交通需求供给,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强化交通组织管理,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提高交通文明出行,努力使治堵工作成为建设“两美”嘉兴的示范工程、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为全市人民营造更为良好的出行、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人为本。直面城市交通拥堵的现状、成因和发展趋势,强化对城市规划、交通结构的调整,以实现人的交通需求为目的,统筹城市交通资源,改造城市交通系统,提高交通需求供给,改善城市交通条件,提高群众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和安全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动。突出抓好中环路以内治堵,突出抓好公交优先,全面推进治堵工作。

(三)坚持项目带动,重点突破。明确一批重点项目和工作载体,通过重点项目和载体上的突破,推进治堵各项工作上台阶。

(四)坚持绩效导向,创新驱动。落实项目责任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保障城市交通畅通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强化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努力,注重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并重,提高守法出行和文明出行意识,推进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1.加快主干路网的完善贯通。大力推进纺工路北延工程(含涵洞)与三元路(东升路—城北路)工程,完成富润路桥梁工程、商务大道(三环南路—百川路)、由拳路(商务大道—纺工路)、云东路(文贤路—长水路)、庆丰路(由拳路—长水路)道路工程。大力推进打通断头路项目建设,新改建城市道路10公里,打通断头路5条。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服集团、嘉城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全面推进慢行通道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市区生态绿道网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发展自行车道,为公共交通的接驳提供便利。大力推进市区人行过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开工人行过街设施1处,进一步改善现有城市步行通道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人防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3.加快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桥下空间、城市外围空地和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位2000个,其中社会公共停车位500个;继续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居住区内部停车泊位挖潜及改造,完成主城区4处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停车位200个。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服集团、嘉城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理顺停车管理机制。制订实施市区停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停车场资源的统筹运营与管理,推进嘉兴市区道路停车收费与诱导服务系统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建立完善停车设施共享利用的协调机制,鼓励倡导单位与居民区错时停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5.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严格执行省、市相关停车场配建标准。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二)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1.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稳步推进线网优化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市区公交白班、夜班线路“并线”工程,实现部分线路编码的统一,构建更为清晰的线网结构,大运量公交车高峰期间平均运营时速得到提升:运量最大的前10条线路15公里/小时以下的提升20%,15公里/小时(含)以上的提升10%,或达到20公里/小时,公交线路运营班次总量比上年提升5%。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 继续扩大公交车辆规模。结合发展需求和车辆状况,新增公交车150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嘉通集团、海宁市政府、平湖市政府、嘉善县政府

3. 继续加快场站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公交首末站2个,改造港湾式停靠站10对。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加快公交专用道建设。新建公交专用道10公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5.完善公交长效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公交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考核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6.进一步健全公共交通成本核算机制、财政补贴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方式,促进公交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嘉通集团

7.完善公交驾驶员培训使用机制。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嘉通集团

8.建成运行智能公交运营调度系统。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嘉通集团

(三)强化交通秩序管理。

1.继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落实严管勤务措施,深化勤务制度改革,完善交通事故快处快撤机制,试行常规勤务、加强勤务和紧急勤务三级勤务模式;不定期开展严查集中行动,严格查处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治堵重点道路守法率达到省定考核指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创建城市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开展创建城市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活动,创建示范区2个(每个示范区内治堵重点道路不少于2条),实现交通常态严管示范区和其他治堵重点道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治堵重点道路内基本无机动车违法停车现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继续推行拥堵点段挂牌严治。大力推进拥堵点段改造,对商业繁华街区、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开展排查,制订专门行动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整治期限、整治责任人,实行挂牌整治。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 打造城区快速通道。通过工程改造、交通组织等措施打造主城区快速通道5公里。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社会车辆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发生数在监控视距内每10分钟不超过1起。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秀洲区政府

5.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静态秩序管理。采用视频抓拍、锁车拖移、现场管理等综合手段,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进行联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6.扎实推进社会单位停车资源开放,鼓励市区机关单位的停车泊位对外开放。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

7.优化城市道路车辆结构。扩大货运车辆禁行(限行)区域,进一步规范出租车、企事业单位通勤班车的停车和通行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市质监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四)推进交通信息化建设。

1. 完善城市交通运行指数系统,深化城市交通信息资源的整合开发,加强交通信息的分析利用,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同管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建设智能交通诱导(含行车、停车诱导)系统,强化市区社会停车场资源整合,完善多功能城市交通公众出行服务系统。

牵头单位:市智慧交通建设试点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深入开展宣传发动教育活动。

1.继续加强大宣传工作格局建设,提升全民交通文明素质。继续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实行“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民参与”的大宣传、大教育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充分发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青少年社团的示范作用。动员引领全市青少年参与“绿色嘉兴我先行”主题活动,宣传推广交通“258行动”(2公里以内步行、5公里以内骑自行车、8公里内乘公交车)绿色出行方式,市级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理性出行、低碳出行,降低城市大气污染。

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新居民事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市总工会、市妇联、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3.全面推进“绿色出行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发动交警校外辅导员赴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文明交通,宣讲安全出行。每月组织1次大型活动,宣传倡导“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理念。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团市委、嘉广集团、嘉报集团、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开展“绿色出行进社区” 活动。各县(市、区)、市级各单位、各行业系统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各社区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大家谈”,宣传理念,强化意识,吸引广大市民践行绿色出行文明交通;充分发挥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在“绿色出行进校园进社区” 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团市委、嘉广集团、嘉报集团、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六)其他工作措施。

1.编制并发布《年度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白皮书》,6月底前发布2015年度白皮书,向社会公开治堵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2.开展市、县城市交通满意度调查。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责任单位:嘉善县政府

3.按照“一步规划、统一方案、一次实施、集中整治”的原则,开展三水湾区域、第二医院周边交通综合整治,制订越秀路以西区域综合整治方案并分步实施。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城集团、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4. 开展主城区公交分担率季度测评,主城区公交分担率全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牵头单位:市治堵办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通集团、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实行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任务书制度,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中。各县(市、区)政府作为本区域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治堵工作的领导,配强配优治堵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合力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力求全面开展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市级相关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二)完善政策,加大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交通治堵,建立多渠道、多层面的投融资体系。继续完善公交经费补贴政策,提高补贴项目的范围和资金比例。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切实做到部门联动,整体推进。

(四)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各单位要将近期计划与远期目标相结合,严格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狠抓项目落实。同时在明确治堵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建立治堵工作考核机制,将治堵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加强日常督查,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单位及时进行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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