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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05 10:0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管理责任制,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812”土地整治、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两网化”管理等工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安全红线,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嘉兴市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责任制等规定,市政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嘉善县政府、海盐县政府、平湖市政府为2014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海宁市政府、秀洲区政府、桐乡市政府为2014年度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平湖市政府、海宁市政府为2014年度节约集约用地考评先进单位,海盐县政府、嘉善县政府、秀洲区政府为2014年度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先进单位,海宁市政府、桐乡市政府为2014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突出贡献单位,海宁市政府为2014年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先进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快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依法治地治矿,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加快“三城一市”和“两美”嘉兴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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