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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 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11:4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一○年七月)

为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高公安法治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应对复杂执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今年,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和成效标准》(公法〔2010〕274号),对执法制度建设、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执法场所设置和安全设施建设、执法监督和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阶段性目标任务;省公安厅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勇当全国“领头羊”工作推进计划》(浙公通字〔2010〕80号),明确提出争取到2010年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2011年底全面实现和达到公安部提出的各项阶段性目标和标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软硬件并举、内外功兼修,着力从执法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入手,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各类问题,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二、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明确目标任务。按照“功能明确、程序明晰、特色明显、群众明白”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派出所、刑侦队(含刑侦大队受理室、讯问室、物证室、信息采集室、技术室等)、交警队(含交警大队、交警中队、车管所等)、监管场所(含看守所、拘留所)等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内部“办案、办事、办公、生活”四大功能区建设标准,统一基层单位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争取全省领先、争创全国先进。其中派出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80%的目标任务,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刑侦队、交警队、监管场所等基层单位参照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实际,同步推进,确保2010年底前完成50%的目标任务,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统一建设标准(2010年8月中旬前)。各地公安机关要根据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抓紧组织开展派出所、刑侦队、交警队、监管场所等基层单位基础调查摸底,确定各阶段建设名单,提出具体建设意见,并统一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标准,结合实际,按照“精细化、人性化、特色化”的要求,制定全市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单位“办案、办事、办公、生活”等功能区实行分区隔离;信息采集室、人身安全检查室、侯问室、待讯室、讯问室、询问室等功能室实行统一标准,并设计制作统一标志标识,形成全市统一的基层单位执法场所设置和安全设施建设模式。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受立案、调查取证、传唤讯问、抓捕押解、涉案财物及证据管理等执法环节以及扣押、冻结、收缴、追缴、查封等执法手段,提升窗口接待服务水平。各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所领导值班坐堂制度。

(三)着力推进实施(2010年8月下旬至2011年6月底前)。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市公安局统一的建设标准,落实经费保障,加快推进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确定2个试点单位,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1个试点单位作为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样板。加强对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努力帮助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完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基层单位,由市公安局按照“建好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组织人员对各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审查验收。验收达标的,上报省公安厅;验收未达标的,督促其及时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梁群任组长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派出所、监管、交警等规范化建设小组。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基础调查、协调实施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将其作为深化城乡警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当地“两新”工程建设规划。按照“分级负责、优先保障”的原则,着力解决推进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进一步夯实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增强公安机关基层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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