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2年度嘉兴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嘉兴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被考核单位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在被考核单位认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核单位组成考核小组抽取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被考核单位所代理的1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并于10月27日开展现场考核工作,听取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检查核对相关档案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由于被考核单位原主任杨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考核单位原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伍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所以考核小组按规定对被考核单位社会评价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得0分。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被考核单位机构设置较为规范合理,场地设施完整、功能齐全。作为全省“政采云”首批试点城市,被考核单位率先在全省实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全域贯通、全流程运行,切实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便捷服务。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示范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为长三角一体化贡献嘉兴经验。
2、存在问题:被考核单位发生两起违法违纪行为,内控机制不完善;个别项目信息公告不及时,个别项目缺失一项档案资料等情况。建议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并确保实际运行,降低廉政风险,不断完善、优化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更加科学、规范、精细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六、考核结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有关量化考核指标,被考核单位最终考核得分如下: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74分;同级财政部门和其他监督部门评价0分;采购人、供应商、专家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0分;考核总得分74分,考核结果为合格。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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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