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嘉兴银监分局关于嘉兴银行业支持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银监分局《关于嘉兴银行业支持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嘉兴银行业支持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嘉兴银监分局 (二○一○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的工作意见》,以及2009年4月10日嘉兴市人民政府与浙江银监局签署的《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合作备忘录》精神,引导嘉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各银行机构)支持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目标,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战略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银行机构要把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与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通过支持“两分两换”和“两新”工程建设,推动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嘉兴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三个覆盖”(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户信用评级全覆盖和农户有效需求贷款全覆盖),确保“三个高于”(全年涉农贷款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涉农贷款增量和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高于上年),做好“一个评价”(支农服务评价),为嘉兴市打造城乡一体化先行地和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银行机构要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制订具体的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服务工作计划,包括全年计划新增“两新”工程授信(贷款)额、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服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等,报当地银监部门备案。银监部门对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各银行机构实施政策鼓励;各涉农银行机构要认真领会国家政策意图,充分用足用好国家正向激励政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二、健全体系,积极拓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服务覆盖面 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深化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理念,加快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创新步伐,努力在服务理念、工作机制、金融产品、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动嘉兴银行业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积极向下延伸服务网点,避免出现金融服务空白。各银行机构在机构布局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县域经济的需要,积极向城郊结合部、县域以及新市镇延伸机构网点。国有商业银行要积极实施机构服务向下延伸;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在注重机构发展速度与公司治理有效性、风险和内控能力匹配的同时,积极向新市镇拓展机构,延伸服务。嘉兴银行要充分利用在新市镇设立网点不受数量限制的优势,加大向新市镇延伸网点力度,确保每年在新市镇设立3~6家分支机构,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3~5年内实现全覆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从巩固服务主阵地,加大和改善对县域及新市镇金融服务角度出发,合理调整机构布局,努力完成全年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设机构8家、变更机构3家的年度计划。同时,要加快有条件法人银行机构的改制步伐,稳妥推进海宁、桐乡两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改制工作。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代理网点改革步伐,以64家代理网点改革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开办资产业务,为农业第一线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嘉兴银监分局要积极向上争取扩大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试点。 (二)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水准。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继续开展不动产收费权质押贷款、动产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贷款;进一步推动新农村集约用地贷款、农房改造集聚贷款、农(经营)户联保贷款等信贷新品种的扩面增量;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尝试将土地经营权质押贷款向农业类知识产权质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质押等方面拓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继续发挥“点多、面广”优势,充分掌握农村住房改造布局和推进情况,了解参加农房改造集聚农户的贷款需求,以“农户建房贷款”和“丰收小额贷款卡”为两大重点,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提高信贷支持农房改造比例,力争达到当年集聚农户数的30%以上。涉农银行机构要积极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联网互保、新居民创业服务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同时要继续加大自助银行、ATM和POS机等设备的投放力度。2010年全市银行机构在县以下新市镇增设银行网点(含自助银行)20个以上、ATM机100台以上、POS机2000台以上。 (三)优化信贷结构,确保涉农贷款足额供应。各银行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下,充分考虑和结合试点规划,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型银行分支机构要坚持有保有控、区别对待,切实加大系统内信贷资源调剂力度,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等多方面对“两分两换”和“两新”工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积极组织存款,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增加信贷资金来源,在满足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审慎监管要求,确保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加大对“三农”特别是“两新”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认识银团贷款在“两分两换”和“两新”工程建设项目、分散大额授信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银团贷款业务,并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作为当前银团贷款的重点。今后,凡融资总额超过5亿元的单一客户或单一项目的项目性融资,原则上应当采用组建银团的方式。 三、完善机制,努力提高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金融服务水平 (一)突出抓“两卡、两权、两类”贷款,提高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的针对性 “两卡”是指金穗惠农卡和丰收小额贷款卡。农行嘉兴分行在继续抓金穗惠农卡发卡量的同时,要重点抓金穗惠农卡的授信率和活卡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所有县级法人机构推广使用丰收小额贷款卡,继续保持丰收小额贷款卡的用卡率,并争取在总量上取得突破;选择1~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争取开办“先用款、再放款”模式小额贷款卡试点。 “两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房抵押贷款。各涉农金融机构要推广扩大农房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房改造集聚条件成熟的地区,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大“两权”贷款试点力度,力争在局部区域取得突破。 “两类”是指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在自身原有信贷支持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覆盖力度,通过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周边广大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创新适合自身信贷管理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加强与专业合作社等信用共同体的合作,运用联保、担保基金和风险保证金等联合增信方式,积极探索发展满足信用共同体成员金融需求的联合信用贷款。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要利用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农户资信评价体系,加强信贷管理的信用基础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机构可通过转贷方式间接参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 (三)强化考核监测和监管激励机制。各涉农银行机构要按照本行(社)制定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授信计划,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定期向当地银监部门报送授信计划实施情况。银监部门要将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开展情况与市场准入、区域发展、监管容忍度等工作挂钩,对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突出的机构,在网点设置上给予倾斜,并在存贷比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 四、加强互动,凝聚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合力 (一)坚守风险底线,牢牢把握“三个匹配”。一是信贷投放要与本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专业人员素养和经验相匹配,不能脱离本机构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而盲目投放。二是信贷投放要与本机构的客户资源、项目储备、细分市场和前期工作相匹配。三是信贷投放要与本机构的资本充足情况、拨备水平和资本补充前景相匹配,不能脱离自身的资本缓冲能力而盲目扩张。 (二)加强多方面、多层次合作,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各银行机构要在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与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银监部门要牵头建立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各银行机构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工作策略;适时组织开展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工作产品推介会、创新产品学习交流活动以及金融服务满意度调研,确保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发展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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