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自2010-2012年,在全市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推进“平安嘉兴”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创建目标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的责任,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到2012年底,全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率市级达30%以上,县级达90%以上。 三、组织领导 全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负责,创建镇(街道)组织实施。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创建内容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五、工作步骤 整个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4月中旬) 在认真总结我市“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习调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确定试点,启动开展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下旬~2012年10月) 试点县(市、区)、相关镇(街道)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市、县(市、区)创建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指导和督查工作。本着成熟一批,考核验收一批的原则,每年底对申报创建单位进行验收考评。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1月~12月) 市、县(市、区)分别对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六、申报、评定及管理 (一)申报条件 申报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辖区3年内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事故); 2.辖区内70%的村(社区)创建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3.自评分达到90分及以上。 (二)评定方法 1.开展创建活动的镇(街道),对照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形成自评报告,于每年11月底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考核验收申请; 2.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组织考核组检查考核,成绩突出的,向市政府提出考核申请; 3.市政府委托市创建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组按照《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对申报镇(街道)进行考核验收; 4.经考核符合标准的,在市级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通过公示的镇(街道)由市政府命名表彰。 (三)管理 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一次。对合格者,继续保留称号,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称号。期间如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的,则予以取消称号。凡被取消称号的镇(街道),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七、创建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组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把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宣传创建工作成效、经验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全面提升创建质量与水平,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2.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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