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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7 16:0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推动全市老年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6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年体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老年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老年体育是老龄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体育事业特别是群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引导更多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的老年体育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老年体协组织网络基本形成,老年体育骨干队伍不断壮大,老年体育人口不断增加,老年人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和睦幸福、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全市老年体育工作发展不平衡、老年体育组织化程度不高,活动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日益突出,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关心、热情支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老年体育工作。

二、加强各级老年体协组织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老年体育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老年体育协会和市、县(市、区)各机关、行业、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老年体育分会的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体育协会组织网络。要支持帮助各级老年体协加强自身建设,推选威望高、热心老年体育事业、身体健康的老同志担任协会负责人,聘任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同志或安排在职干部专职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保障协会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县(市、区)老年体协应聘任3~5名,镇(街道)应聘任2~3人,村(社区,机关、行业、单位各分会)应聘任1~2人。要及时调整充实老年体协班子成员和办事人员,保持老年体协的组织活力。要解决好各级老年体协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并给予驻会人员适当的交通、通信和午餐等费用补贴。各级老年体协要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同时,要加强各级老年体协自身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骨干队伍建设,立足基层社区(村)、面向广大老年群体,积极宣传引导,认真组织指导,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科学健身的需求,不断推动全市老年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老年体育健身经费投入

老年体育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 、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老年体育活动资金。市及各县(市、区)财政要将老年体协日常活动经费按照上年度老年人口人均标准列入各级体育部门年度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情况逐年增加,镇(街道)、行业分会和行政村(社区)也应安排一定的经费。同时,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积极赞助老年体育事业,捐赠人依法享有与捐赠有关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四、改善老年体育活动设施

老年体育活动设施是发展老年体育的基本保障。各地要加大对老年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强村(社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把老年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在新农村建设、新小区建设、老小区改造和新建体育场馆时,结合老年人体育健身特点,统筹考虑老年体育设施建设。要广泛开展全国、省、市“老年人健身活动示范基地”和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的创建活动,市、县(市、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省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和“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示范基地”。在不改变设施场地产权、管理模式的前提下,鼓励已建体育场馆内建造老年体育场地或在符合条件的场馆增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牌子,并给予老年体协使用权。要注重完善镇(街道)、特别是村(社区)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争取在5年内实现每个镇(街道)建有“一室三场”(室内活动室,门球、气排球、地掷球场),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一室一场”(室内活动室,门球或气排球)。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内部体育设施应逐步向老年人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要。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小型多样、持久经常”的原则,遵循“安全第一、友谊第一、健康第一,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的宗旨,经常组织老年人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利用“全民健身日”、重阳节和重大节庆活动,组织举办有影响、有特色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老年运动会,市、县(市、区)每4~5年举办一次,镇(街道)2~3年举办一次;积极组团参加全国、省组织和区域间相互交流的各项展示赛活动。加强对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推广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坚持挖掘、创新地方传统项目与普及时尚健身项目相结合,着力打造县(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特色品牌项目,深入开展创建“小康型”、“ 特色之乡”活动。积极组织老年体育骨干深入基层特别是广大乡村开展宣传指导,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对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体育工作方针,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各级体育部门要主动指导、帮助老年体协工作,把老年体育工作纳入群众体育的重要考核内容。老龄办等涉老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老年体协工作,积极支持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作用,宣传老年体育工作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努力营造支持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老年人自觉参与健身活动,推进基层老年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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