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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07 16:4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2012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建设“法治嘉兴”、“平安嘉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通报表彰南湖区司法局凤桥司法所等10家单位为“司法所工作先进集体”,南湖区新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0家单位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浙江南湖律师事务所等10家单位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等10家单位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南湖区司法局七星司法所等10家单位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周国忠等10名同志为“优秀司法所长”,黄水根等10名同志为“优秀人民调解员”,潘建清等10名同志为“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葛莉等10名同志为“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徐正祥等10名同志为“优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者”。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认真履职,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201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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