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丽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第三方协作监管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您的建议调研充分、分析精准,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我委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通过登门走访的方式与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同时,在认真学习建议内容基础上,结合工作推进情况,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交流,研究落实提案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为规范第三方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效能,我市以涉审中介服务领域为重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嘉兴市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7〕30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嘉跑专办字〔2018〕33号)等文件,通过精减中介事项、降低收费标准、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进一步加快涉审中介改革。
(一)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服务行为。自2016年起,嘉兴市对照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对政府各部门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明确服务规范,细化服务项目,对需要委托人向中介机构申报的材料、承诺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要件的文本格式内容进行“四规范”,编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二)推进中介脱钩改制,打破市场垄断。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有关要求,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嘉兴市对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梳理清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均与中介服务机构在人员、业务、经费上实现脱钩。同时,深入清理取消各种行业性、区域性的行政审批中介市场保护政策,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积极引进国内外资质等级、执业水平和资信度高且本地紧缺的中介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目前,可在嘉兴市承接业务的同一性质中介机构均达到3家以上。
(三)完善网上服务平台,拓宽服务渠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关于深化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提升中介服务水平有关要求,我市市、县两级依照“淘宝店”形态,按照“1+7”模式搭建起行政审批“淘中介”平台,用以采集、发布中介机构和项目需求等信息,为委托人和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网上竞价、合同备案、服务评议等功能,实现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网上双向选择、双向服务的“淘宝式”服务。2018年,按照省审改办要求,对“淘中介”网上中介服务平台进行了技术改造,于当年5月底完成了市县两级存量数据与省平台对接;2019年12月,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的基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3.0整体框架的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逐步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中介信息的实时共享,我市积极引导相关中介机构入住省统建中介服务网上平台,嘉兴市“淘中介”平台完成历史使命并关闭。
(四)优化服务流程环节,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我市着力推进“图审合一”“多评合一”“区域评估”“代跑代办”以及“联合测绘”“竣工测验合一”等改革,以压缩企业时间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同时,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压缩服务时间50%的基础上还制定了降费50%的工作目标。2017年,市级分批约谈中介机构121家,签订《降费承诺书》104份;2018年,我办会同市统计局,共计抽取上年度全市开工的170个企业投资项目样本,对其中介服务情况进行统计调查,通过与改革前同一企业的其他项目或类似规模、行业项目对比分析,折算成单位建筑面积,中介服务收费和时间平均降幅都在50%以上。
(五)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综合监管。为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和执业服务情况通过网上平台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管。建立由委托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政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多层面评价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均出台了考评办法,对中介机构实行量化评定。健全奖惩机制,建立“失信黑名单”和“守信红名单”,在“信用嘉兴”“淘中介”和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并依法实施奖惩。2022年8月,嘉兴市启动2022年度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联合相关部门,对中介机构领域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督查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66号令)第五条明确,市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中介服务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价格等部门依法对市场中介机构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嘉兴市将严格按照省政府第366号令明确的监管职责,抓好各类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强化事前严格审核、事中有力监督、事后有效跟进,在监管中促进中介机构持续健康发展。由主管部门不定期对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全面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二)常态化落实问题发现与破解机制。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常态化开展中介服务领域工作督查,推动相关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针对政府部门通过购买服务引进高端专业服务事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履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督察员”职责,推动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地,促进提升第三方专业服务监管水平。依托各类线上线下平台,畅通涉企中介服务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收集渠道,将收集到的问题列入“问题库”;完善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多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问题破解机制,对“问题库”明确责任单位和专人落实,限时销号。
(三)完善中介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回头看”工作。持续完善公共信用产品体系,优化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加强中介服务领域的信用监管惩戒。依据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实施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好差评”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中介信用监管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经济改革处 朱君,联系电话:8368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