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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度嘉兴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17:0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根据《嘉兴市2013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核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嘉兴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单位

平湖市政府、海盐县政府。

二、良好单位

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善县政府、海宁市政府、桐乡市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确保粮食安全,为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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