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我市各地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先进水平。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区人民政府等12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湖区人民政府 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善县人民政府 平湖市人民政府 海盐县人民政府 海宁市人民政府 桐乡市人民政府 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教育局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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