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0年度 > 2010年第4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08 10:3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9年,我市各地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先进水平。为鼓励先进,巩固成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南湖区人民政府等12个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湖区人民政府

秀洲区人民政府

嘉善县人民政府

平湖市人民政府

海盐县人民政府

海宁市人民政府

桐乡市人民政府

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嘉兴市卫生局

嘉兴市财政局

嘉兴市委宣传部

嘉兴市教育局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