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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8 14:5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下简称社区、社团、社工)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区、社团、社工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社会问题逐渐凸现。破解这些社会领域的新矛盾新问题,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也迫切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充分调动社区、社团、社工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会转型,加快社会发展。党的十七大对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和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作出了部署,省委《关于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要求。社区、社团、社工是加强社会管理的最基础元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对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持把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起在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以社区为基础,以社团为载体,以社工和志愿者为骨干的"三社互动"社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社团、社工在推进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理念,统筹推进社区、社团、社工建设,实现我市社会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转变职能、强化服务。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政府主导、自主运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策措施、提供财政支持、加强监督管理,为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社区、社团、社工要依法、规范、有序运作,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统筹协调、循序渐进。各级社会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职能,正确把握社区自治与服务、社团培育与管理、社工专业化与职业化的关系,通过机制创新,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

—健全社会管理体制。在各县(市、区)建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的基础上,2012年前全市各镇(街道)依托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所)建立社会工作机构,积极开展城乡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试点工作,推进扁平式网络化社会管理。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按照"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要求,深人推进和谐社区创建,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到2011年,9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市级和谐社区标准,2-3个县(市、区)、4-5个街道、10-15个社区成为省级以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市、区)、街道、社区。

—创新社团管理模式。进一步创新社团管理机制和社团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培育和扶持政策,培育一批能够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公益性社团,不断扩大党组织在社团的覆盖面,充分发挥社团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构建社工建设体系。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建立以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制度,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机制,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充实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建立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加强社区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1.完善社区组织结构。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会事务站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统筹协调作用,社区居委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作用,社区事务站承办各类行政事务和服务居民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社会事务站工作职能相对分离,人员相对集中,任职相对交叉,专兼职人员并用的社区组织结构。

2.健全社区自治机制。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统一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行无候选人直接选举,确保2011年统一换届选举时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直选比率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依法保障社区居民民主权利。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议事协商制度、居务公开制度,推动社区居民参与民主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严把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口关,实行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招考,优先招聘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教育培训,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街道组织考核与居民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年度考评,居民满意度低于一定标准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辞退。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晋升机制,机关事业单位要拿出一定名额面向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向招考。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增长机制,从2010年起,社区专职工作者平均薪酬不低于上年度城镇职均工资上浮10%的标准。

4.规范社区事务工作。梳理归并现有的社区事务考核评比事项,统一纳人到和谐社区综合考评体系之中,除国家部委、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市级部门对社区的各类创建、考评等活动,由市委社工委办公室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年底统一进行综合考评。严格实行社区工作申报准人制度,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应将拟进社区的事项事先向社工办申报,经社工委批准后,按照“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权随事转"的原则执行。按照精简高效、便于管理的要求,对社区现有的各类台帐进行清理、归并和完善,推进台帐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5.加快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步伐。以深化完善“两分两换"为动力,以编制实施“1+X"村镇布局规划为引导,大力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加快建设功能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管理民主规范、具有鲜明特色的城乡一体新社区。

四、加强社团管理体系建设男进一步增强社会活力

1.健全社团分类归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由市民政部门承担登记管理的法定职能,市工商联 (总商会)、市社科联、市科协、市文联分别承担政府授权业务主管的管理职能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承担业务指导职能的分类归口管理模式。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统一由市工商联(总商会)归口管理,社会科学类学会(研究会)由市社科联归口管理,自然科学类学会(研究会)由市科协归口管理,文化艺术类协会(学会)由市文联归口管理。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实现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

2.加大社团培育扶持力度。将社团的发展纳

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公益类、城乡社区、职业类等五类社团。通过降低准人门槛、实行税收优惠、建立孵化基地和社团发展扶持资金等措施,扶持社团发展。建立政府与社团的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决策制度,提高社团对公共行政、公共事务的参与度。

3.加强社团党建工作。积极探索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鼓励根据行业结构、产业布局和党员从业情况设置社团党组织,推广“协会+党组织"、“商会+党组织"等模式,使社团党建工作与行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市财政局、市工商联(总商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密切配合的社团党建工作机制。拓宽社团党建信息采集渠道,民政、工商、公安、新居民事务等部门在开展登记注册、年检年审等工作时将党建情况纳人信息采集范围。

4.加强社团监督管理。规范社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团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和投诉。深人开展社团诚信建设活动,建立社团评估体系与自律机制,引导社团依法开展活动。

五、加强社工队伍体系建设男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合力

1.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和评价制

度。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和嘉兴市评审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定制度,鼓励具备规定学历的社会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评审取得我市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社会工作职业准人制度,从2012年起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以社会工作者职业素质、工作业绩、服务满意度等方面相结合的社工绩效考核评估制度。

2.建立社工薪酬保障激励机制。制定多层次的社会工作者薪酬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者,实行同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的工资薪酬标准﹔对于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者,经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每月给予相应的职称补贴﹔对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建立学历、资格、业绩、岗位等指标相结合的职业薪酬指导制度。严格执行社会保障政策,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工的各项社会保险。将社工纳人全市人才表彰体系,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社工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

3.建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本地高校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创造条件开设社会工作教学模块和专业。探索建立与外地高校、机构的交流合作机制,采取联合办班或委托培养的方式,选拔学科带头人、在岗骨干和优秀人才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的培训和进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在主体班中开设社会工作课程,从2010年起把社会工作知识纳人全市干部培训和公务员知识更新规划,每年安排一期全市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整合现有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和实习服务基地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对现有在岗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培训。建立社会工作人才专家库和督导制度,聘请省内外高校和机构人员组成专家库,开展课题研究、讲学交流和实务督导,提升社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o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继续教育。

4.积极开展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按照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的原则,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开发设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以我市被列为第二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市为契机,成立市社会工作协会,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和岗位相结合的方式,在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系统试点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引进和提升相结合的办法配备社会工作者,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按照“整体规划、试点先行、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加快发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人民调解、社区服务、劳动就业、人口计生、新居民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配备社会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5.建立社工和志愿者联动机制。把社工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和志愿者人数众多、乐于奉献、联系广泛的优势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社工引导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共进。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市、县(市、区)志愿者协会分别设置若干社会工作岗位,负责志愿者的相关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工作,开展对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六、强化保障措施男切实把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o按照城乡统筹、市域一体的社会发展格局新要求,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不断完善社区、社团、社工建设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扁平式、网络化社会管理体制。

2.加大财政投人。各级政府要建立公共财政支持体系,确立财政资金对社区和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经费应列人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增加财政投人。加大对社会工作教育培训、交流合作和实习基地、研究中心、社工网站建设等领域的投人力度。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社工岗位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团承接社会工作,对应由政府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项目,通过项目购买、项目补贴、项目奖励、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和绩效审计o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向社会工作、公益性社团的投人和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项目也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社会工作。

3.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

责,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检查。把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纳人对县(市、区)党政领导责任制考评体系和市级部门"五型机关"考核的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依据。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社团、社工在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意义和作用,深人宣传和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为加强社区、社团、社工建设提供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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