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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嘉兴市区“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嘉兴市区“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决定对市区环城路、斜西街、禾兴路(以下简称“一环二路”)沿街建筑立面进行整治。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宗旨,本着“政府主导、各级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多方筹集整治资金,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实施,通过对“一环二路”街景立面的整治,着力解决建筑立面陈旧,设施简陋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居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促进市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根据《嘉兴市区“一环二路”街景整治规划设计方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对“一环二路”沿街建筑立面、店面招牌、道路绿化管线等进行整治。

(一)整治范围。主要包括环城路、斜西街(环城东路—环城西路)、禾兴路(南湖大桥—建银桥)两侧沿街的商业、住宅等建筑立面。

(二)整治内容

1.建筑立面。根据建筑立面现状进行分级,针对不同等级建筑分别采用粉刷、清洗等方式改善建筑外立面,着重打造整体协调的建筑风格;对部分沿街住宅统一实施封闭阳台、更换窗户,防盗窗按统一形式进行整治,外立面空调外机悬挂位置做到上下对齐,横平竖直。

2.店招店牌、广告标识。底层商铺的广告招贴按照《嘉兴市市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试行)》(嘉建委〔2009〕118号)操作,并对设置位置、尺度、色彩、形式等进行统一设计和规范,商铺的橱窗按照统一尺度、灯光和材质要求设置。

3.管线整治。对跨越小区道路(或主干道)的电力、网络架空线进行地埋或整理,外墙零星管线及网线、电话线采用贴面或者粉刷暗处理;对屋面、立面有组织地进行统一排水整治,室外排水管线结合道路进行整治。

三、职责分工

市区“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作由嘉兴市区旧区老居改造工程指挥部统一领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以及辖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分工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街景立面整治工程的具体宣传方案,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对街景立面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整治工程的项目审批,确保整治工程按计划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整治项目的资金监管,确保整治工程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正常的整治秩序;加强整治项目安防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

市建委(城管办):负责街景立面整治工程的方案设计和审查工作;协调各管线单位配合整治,组织相关专家对整治工程进行验收等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拆除整治项目中涉及的违法广告、违章建筑。

市信访局:配合做好接待和处理涉及街景立面整治中有关信访投诉,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市工商局:协助做好沿街经营户、个体户的政策宣传工作,配合拆除涉及违法广告、违章建筑等工作。

嘉城集团:参与街景立面整治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工作,负责整治区域内住宅楼工程的具体施工和非住宅区整治工程的指导工作。

南湖区政府及所属街道:负责做好整治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以及居民的思想动员、矛盾调解等工作,确保整治工程的正常施工。

市广电总台、嘉兴电力局、嘉源集团、电信嘉兴分公司、移动嘉兴分公司、联通嘉兴分公司等部门根据整治方案要求,各自做好涉及本行业有关管线的迁移、下埋或整理工作。

四、实施计划和步骤

本次“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计划两年内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底前)。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拟定工作方案,通过用各级新闻媒体及其他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整治工程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居民群众和相关单位的宣传发动和思想工作,开展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活动。

(二)方案设计完善阶段(2009年11月底前)。根据规划设计和试点整治经验,组织相关专家和单位、居民代表召开方案设计评审会和座谈会,对设计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分别完成环城路区域、斜西街区域建筑立面整治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三)实施整治阶段(2009年11月~2011年11月)。开展对“一环二路”沿街违章建筑和违法广告的专项拆除工作,组织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并根据拆违工作进度和整体实施计划组织施工。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1年12月底前)。对整治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五、经费保障

1.对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住宅类建筑,由嘉城集团负责按照统一规划、设计和标准实施整治,并承担相应的整治费用。

2.对于列入本次整治范围内的非住宅类建筑,按照“谁家产权谁负责”的原则,由现有产权人作为整治和投资主体,根据统一规划设计负责实施整治或委托嘉城集团整治,所需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其中对于纳入财政预算部门所涉及的整治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垫付,在通过竣工验收后可纳入次年度部门预算范围;对于国有企业所涉及的整治经费可在财务中列支;对于其它单位所涉及的整治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通过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审计(或审核)后,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给予工程款50%的补贴。

3.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供水、污水、燃气等管线的迁移、下埋或整理涉及的经费由各管线单位自行承担。地下共沟建设由市城投集团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区“一环二路”街景立面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同时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在市区旧区老居改造工程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切实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专人,精心组织,相互配合,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在整治前期,原房屋建设(产权)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应须无偿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供施工参考;在实施过程中,施工涉及的用水、用电由给水、电力部门予以配合解决。

(三)扩大宣传,维护稳定。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程的目的和意义,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立足于通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争取广大沿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监管,规范施工。工程指挥部要加强监管,严把材料采购关、文明施工关和工程进度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中标单位须统一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期间要保证居民的通道畅通,做好现场安全围护,悬挂警示牌及设置其他必要的防护设施,做好夜间值班,确保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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