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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16:5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关于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指导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指导意见

市农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

(二○○九年十二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实施《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加快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快建设100个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文明和谐、具有浓郁现代气息和乡土特色的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的精神,现就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实区建设和启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要求

(一)100个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加快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2年建成100个示范性新社区,作为全市新社区建设的示范和样板。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的建设应突出体现土地集约、农居集中、村庄集聚,进一步提升环境整治的质量、提高建设档次,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服务功能,加强民主管理、营造良好风尚,真正在全面推进现代新农村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新市镇启动建设的集聚小区集聚农户数要达到500户以上,城乡一体新社区集聚农户数要达到300户以上。

(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基本要求

1.定题。以“X县X镇XX年度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可以跨村,但不得跨乡镇。

2.定性。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确定,必须与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相衔接,规划与实施要紧紧围绕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以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为核心,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

3.定量。全市确定启动实施100个左右城乡一体新社区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每个镇(包括涉农街道,下同)原则上选取2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其中至少1个应选择在新市镇镇区内,集聚人口应不小于镇域农村总人口的5%。整治后基本农田标准化率达到70%以上,农户集中居住率达到60%以上,农村宅基地节约率达50%以上,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达到整治区域耕地总面积的4%以上。

4.定时。项目实施期限为2010~2012年(建新区块除外)。

5.定位。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安置点的选址应符合县(市)域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镇域“1+X”布局规划。项目区内,搬迁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安置用地、平衡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等均需要在图纸上标注清楚。

6.定序。以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基础操作平台,建立完善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

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立项

(一)申报程序

1.依据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结合编制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编制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规划;

2.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

3.组织土地权利人听证;

4.被搬迁农户签字确认;

5.编制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6.在新老规划过渡期内,市、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承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置用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纳入允许建设区内;

7.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申请立项。

(二)申报资料

1.项目呈报书;

2.市级审核意见;

3.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立项申请;

4.项目规划书(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纸等);

5.项目实施方案;

6.县级立项评审意见(涉及水域、林地、文物等要有相关部门的许可意见,新社区建设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7.市、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承诺意见;

8.村民搬迁确认意见;

9.听证材料;

10.项目整治前照片。

(三)审批程序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项目申请(完成期限2010年1月31日前),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立项评审、申报(2月10日前),市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2月20日前),2月底前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四)项目报备

在项目批准后3个月内,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将项目基础信息录入《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

三、统筹协调四方面关系

(一)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按照“三个不减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的要求,对建设用地进行总量控制。要切实提高复垦质量,复垦后的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并按基本农田“五不准”和标准农田建设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后期管理。同时,要抓好14个“两分两换”试点镇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复耕质量和后期管理工作。

(二)处理好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关系。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要对规划期(至2020年)内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进行定量分析,并对2012年前规划实施区域的新增耕地面积进行定时、定量、定位分析。要依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新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渡时期内,两者同步实施、同步完成,做到无缝对接。

(三)处理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与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关系。一方面要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查报批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37号)要求,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并避让基本农田。另一方面,基于部分农户已经签约换房并率先拆旧、急于建新的实际情况,根据“1+X”镇村建设规划确定的安置区可纳入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按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渡期,依据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结合编制县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实行空间置换。

(四)处理好利用增量与盘活存量的关系。安置有余的土地(即平衡地块)可置换为新市镇建设用地,城乡一体新社区要尽可能利用老村庄的存量建设用地。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建设100个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启动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作为2010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全面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把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组织力量,强势推进。要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搭建好工作班子,强化指导、协调、督查和推进,做深做实做细具体工作。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要全面负责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指导落实好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实施工作。市农办作为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的总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项工作;县(市、区)农办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市建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分局)负责本地区项目选址上报、上图定位、安置点布局规划以及农房建设的安全质量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建配套等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的要求,负责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管理、对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中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相关内容的程序性审查、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用地和增减挂钩项目平衡地块的区位、面积的审查复核。

(二)审时度势,坚定目标。“两分两换”工作是中央统筹城乡战略决策和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调结构、扩内需、推进城镇化的要求在嘉兴的具体实践,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是这项实践活动的抓手。各地要坚定目标不放松,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三)抓住机遇,早上项目。2010年,中央仍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各地要利用流动资金相对充足、融资机遇尚好的有利时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早上项目。

(四)依靠群众,引导群众。群众是推进改革发展的主体力量,参与“两分两换“的广大农户是直接受益群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加大舆论与政策宣传力度,用鲜活事例、亮点形象引导、激励群众,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五)做出亮点,争取支持。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符合中央精神和嘉兴实际。各地要扎扎实实地抓好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做亮一批“两新工程”,更好地发挥嘉兴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引领作用,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六)狠抓落实,督查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对推进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工作考核,把示范性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工作纳入2010年度市级部门、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坚持考核工作与通报公示制度、与督查督办结果、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建立健全部门联审制度。

(七)克服困难,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百个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暨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不仅要及时发现现实问题,更要注重预见潜在问题,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和机制创新,不断解决现实问题和预防潜在问题,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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