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4年度 > 2014年第8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9 09:2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生产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逐月较快回落,工业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工业经济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确保工业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中精力抓工业经济

(一)落实领导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经济工作时提出的“提振信心、落实责任、掌握方法,决战三季度,冲刺四季度,实现全年红”的要求,切实把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要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抓工业的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三季度各项主要指标止跌回升、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以上。要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发挥工业强县(市、区)的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工业强镇建设,进一步发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经济建设主战场和招商引资主平台作用,为稳增长奠定扎实基础。要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增强敏感性、预见性,及时发现一些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协调解决。

(二)保障产能发挥。要按照“三保三促一挂”(保安全、保民生、保有序,促发展、促节能、促转型,与工业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要求,切实抓好有序用电工作。要抓好增长较快的产业发展,在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产业上形成新的增长点。支持纺织、服装、化纤、化工等传统行业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保持平稳增长。坚持抓大扶小,全力保障亿元以上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同时,大力扶持中小企业,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有订单、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满负荷生产。

(三)推进绩效评价。各地要结合实际向社会全面公布工业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并抓紧制订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措施,通过绩效评价、科学分类、政策倒逼,激发企业挖掘生产潜能和效益潜力的积极性,激励企业提档升级促增长;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工作,落实省、市区域综合及重点行业整治试点任务,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力度;按照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的底线思维理念,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能源“双控”管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

二、千方百计扩有效投资

(四)推动“机器换人”扩面升级。进一步将全年工业投资目标层层落实到基层、具体落实到企业和项目,确保实现全市工业投资增长18%的目标任务。加大“机器换人”政策扶持力度,对行业示范作用好、推广价值大的引领型“机器换人”项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围绕“888”工作目标,抓好“机器换人”扩面升级工作,年内确保规上企业“机器换人”覆盖面达到30%以上,“机器换人”现代化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60%以上。各地要抓紧确定一批机联网和企联网试点项目,不断推进“机器换人”形态高级化,并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发展机器人产业。

(五)大力鼓励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厂房和设施,通过压缩绿地、厂房加层等途径,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单位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对符合条件的“零增地”技改项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资金到位速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在项目报批、厂房建设、电力扩容、设备引进等方面提供快捷优质服务,确保“零增地”技改投入占工业生产性投资达到35%以上。

(六)牢牢抓住招商选资“一号工程”。坚持“一把手”抓“一号工程”。各级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要坚持招项目、抓项目、推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明确主导产业,坚持开展产业招商,锁定世界500强、知名民营企业、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着力引进重大高端产业项目。全力办好“2014长三角·嘉兴投资贸易洽谈会”,继续组织开展浙商回归、招商选资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嘉兴市深化接轨上海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和《2014年嘉兴接轨上海工作实施方案》,深化开发区与上海重点平台合作,加大重点平台产业、资金、技术、人才对接力度,进一步强化“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招商。

(七)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建立健全各地工业项目推进机构,集中人力、时间和精力抓项目推进。要进一步抓好土地供而未用清理工作,加快“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开工、报批进度,力促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年内开工率要达到90%以上。对尚未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切实抓好新项目集中开工,确保每季度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对已开工的重点项目要抓好建设进度,尽早建成投产,年内竣工率达到80%以上。加快推进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确保全年超额完成27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启动一批创业创新中心和新经济园建设项目,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市镇工业园区要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规划布点,全市全年建成标准厂房50万平方米以上。扎实推进一批节能技改项目。坚持“非禁即入”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

(八)完善工业有效投资考核办法。突出投资的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业投资质量和水平。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机器换人”、“零增地”技改、设备工器具投资占工业生产性投资比重,创新投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领导联系挂钩制度作用,加强重大项目督查力度,加大对工业项目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在引进外资、浙商回归、引进内资考核中对房地产项目、非生产性项目予以区别对待,要突出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分别由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经信委完善具体考核办法。

三、全力以赴拓内外市场

(九)加大企业拓市场力度。落实企业参展的相关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有计划地组织采购洽谈会、对接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帮助企业与客商有效对接,利用展会、活动抢抓订单。对绩效评价结果为A类企业的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重大项目招投标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开拓东盟、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具体按《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14〕73号)执行。

(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要认真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46号)的要求,设立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基金,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积极推动生产型外贸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利用第三方平台的买家资源寻求新客户。积极打造嘉兴电子商务集聚区,引进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不断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服务,全力推进利用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新型商贸城市建设。

四、加大保障促稳定增长

(十一)促进财政扶持资金提速提效。统筹安排工业发展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建立项目“常态化”申报制度,加快资金兑现、拨付进度,进一步发挥工业发展资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十二)建立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要进一步突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向主导产业倾斜。市本级设立电子信息产业、光伏产业和“机器人”产业专项引导基金,组建科技担保公司,引导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社会资本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小微企业。

(十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功能。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强化贷款“三查”工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化银企对接,将更多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督查,缩小信贷对制造业的偏离度,全年力争全市制造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例不低于50%,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比例达到45%以上,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要把实体经济贷款占比、制造业贷款占比、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和科技型企业贷款占比等“四大占比”作为政府对金融机构考核的重要指标和主要依据。

(十四)有效处置企业资金风险。建立跨部门联动预警监测体系和跨地域金融风险监测体系,认真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联片责任制和防范处置协调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一办一行一局”分片负责制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处置,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五、推动创新提发展质量

(十五)积极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深入贯彻《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3〕35号)的精神,鼓励企业加强与知名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和鼓励企业创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健全市、县两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评价体系,积极推动亿元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全覆盖工作,全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5家,县级技术(研发)中心300家以上,推进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十六)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48号)和《嘉兴市推进品牌培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实施我市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工作,加大对知名企业、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家的培育扶持力度。

(十七)积极推动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落实《嘉兴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指导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深入挖掘股改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建立完善全市股改、挂牌和上市后备企业库,积极引导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市场上市或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鼓励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重点收购有自主品牌和研发机构的企业和与自身产业链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全市派出5个工作指导组,指导督促各地开展股份制改造等工作,确保年内启动股改企业46家,新增上市企业5家、新三板挂牌9家、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0家。加大小微企业培育力度,确保年内“小升规”企业500家以上。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支持企业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六、优化环境树发展信心

(十八)加快经济领域重点改革。积极推进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力,建立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管理机制;简化企业“机器换人”、“零增地”技改项目报批手续,制订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模拟制、代办制、联审制“三制联动”审批,构建全市统一网上审批平台。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积极推进嘉善、海宁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嘉兴市关于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订配套政策,尽早启动实施。

(十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活动、转作风、促发展。深入开展“进企解困”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企业问题交办机制,切实帮助企业解难事、办实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精神,集中开展对各级涉企政策落地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各项涉企政策真正落实。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对外公开,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种涉企收费项目。对违规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负担调查信息平台,完善举报和反馈机制,按照“正税清费”原则进行清理取消和整合规范,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暂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长期措施。

(二十)营造工业经济发展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开辟专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项目和企业家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企业在“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新开发”、“两化融合”、有效投资、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倡导“坚守实业、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劳动光荣”的核心价值理念,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热情,提振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9日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