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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财政改革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22-12-09 09:0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好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4〕1号),结合嘉兴实际,现就深化财政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收入平稳增长机制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行财税权力清单制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财税行政权力。依法、合规、有效地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清费减负。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一企一策”式的优惠政策。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税收遵从度等级评价管理,探索推行财税“黑名单”制度,营造公平诚信的财税环境。

(二)培育壮大地方财源。深化“亩产税收”试点,市本级在制造业开展“亩产税收”试点基础上,力争2014年底实现行业全覆盖,推动各县(市)开展“亩产税收”试点,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地方税源。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嘉兴市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挖掘和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强化政府对产业的引导,形成持续增长的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市级每年从七大政府性专项资金中提取15%~20%,重点用于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型企业成长。

(三)完善财政收入保障体系。深化税收保障制度建设,大力推进部门协作,促进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完善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拓展税收社会化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尝试部分非执法类事项由街道、乡镇协作完成。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缴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探索网银、POS机刷卡缴费新模式,提升征管效率。

二、推进政府资源市场化配置

(四)探索公私合作模式(PPP)试点。加强对PPP模式的研究,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鼓励公益性项目通过政府专项债务和PPP模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2014年起,在科教文卫体以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共领域梳理出一批项目,推动PPP融资模式下的外包、租赁经营、特许经营等试点。

(五)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研究制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树立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意识,在市政公用事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就业和养老等领域开展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培育壮大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民资参与公共服务。支持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六)开展财政资金分配方式试点。改革和完善政府专项资金分配方法,原则上采用“因素法”分配或进行竞争性分配,对产业发展类和公共事业类项目,分阶段开展竞争性分配改革。逐步减少财政资金直接向企业分配,重点投向平台建设。逐步减少财政直接补助方式分配资金,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开展财政性间歇资金竞争性考核存放、协议存放等改革试点,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

三、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机制

(七)完善市、区财政分配制度。结合市、区政府事权划分,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继续下放部分市特定企业到区级政府,实行分类管理的搬迁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整市、区财政收支范围和基数,确保市、区级政府支出与责任相一致。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体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树立“保基本、兜底线”理念,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八)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改进预算控制方式,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审核预算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长期滚动预算。研究建立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激励制约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理财积极性。

(九)完善镇级财政管理。推进镇级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政府基金收入、上年结余等所有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推进镇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力争2014年底全市所有镇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整合镇行政事业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

四、强化政府资金运行安全有效

(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办法,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水平,合理编制政府性债务控制计划,正确把握、控制债务规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严格举债程序,逐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按权责发生制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设定量化指标,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进行风险提醒。

(十一)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深化市级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实现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纵向到底。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充实监控指标,建立监控组织架构,确立监控工作规程,实施监控情况定期报告制,有效纠正预算执行偏差,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

(十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嘉兴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健全配套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推进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使用结果的全过程监管。加强绩效管理专家库和指标体系建设,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继续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尝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政策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结果的运用程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水平,为探索建立绩效预算打好基础。

五、推进财政管理公开透明

(十三)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实现全市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逐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2015年起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十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公开。规范财政管理,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实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政策、过程和结果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建立重大财政资金项目评价结果报告机制、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将评价及考核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十五)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运行。创新采购方式,试行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搭建网上订购、线下配送、网上支付、平台监管的采购服务模式,充分运用“市场决定价格”和采购人择优确认结果的市场规则,提高采购自主权和采购满意度。优化、简化采购流程和审批手续,实施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动态通报、提醒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逐步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建立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制度,采取评标现场观摩等方式,推进政府采购阳光运行。

六、优化财税服务机制

(十六)开展财政提速增效。全面梳理财政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核、资金拨付、预算追加、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等工作职责和流程,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要求及便民、高效的原则,取消、调整、优化一批财政管理事项和流程,提高财政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十七)完善涉税审批制度。全面梳理涉税非行政许可事项,除特殊规定和需要集体审批之外,将审批权限下放到主管税务机关实施,审批事项一般实行先办(备案)后审。对政策非常明晰、资料相对单一的涉税事项,可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简化审批资料和审批流程,凡属正常户的纳税人,其报送资料在征管系统或者因特网上可查询的,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

(十八)推进纳税服务资源整合。整合市本级地税部门办税服务机构,提升同城通办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减轻办税负担。通过改版完善嘉兴财税网站、运行财税通即时咨询平台、统一完善地税对外咨询电话、开通嘉兴地税纳服微信、开发“嘉兴i财税”APP平台等,打造线下线上全面便捷的办税服务体系。

七、加强制度保障

(十九)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财政改革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关心和支持财政改革,及时协调、商议和解决财政改革中重大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做好本区域财政改革的具体工作,确保各项财政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十)协作配合。各级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财政改革工作的认识,积极配合和支持各项财政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提高各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阳光理财的水平。

(二十一)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政改革健康有序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方位提高监督能力,提升财政运行效率,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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