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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嘉兴市第三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15:1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自我市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以来,各地根据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标准(修订稿)的要求,从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及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着手,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了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经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市政府同意,认定南湖区新丰镇等24个镇(街道)为嘉兴市第三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南湖区:新丰镇、大桥镇、新兴街道、建设街道、解放街道

秀洲区:高照街道

嘉善县:陶庄镇、西塘镇、惠民街道

平湖市:林埭镇、乍浦镇、当湖街道

海盐县:百步镇、通元镇、元通街道

海宁市:袁花镇、许村镇、丁桥镇、海洲街道

桐乡市:河山镇、濮院镇、高桥镇、凤鸣街道、振东新区

希望各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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