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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15:1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完善构建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推动重心下移、机构加强、保障有力、素质提高、管理规范,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嘉兴“两富”现代化和“三城一市”建设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机构队伍、工作机制、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及较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不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以县级以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县(市、区)安全监管监察力量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特别要加强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切实将安全监管延伸到村(社区),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覆盖、重心下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各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能够适应当地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和队伍,切实有效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经济发达、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重的镇(街道),原则上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其他镇(街道)应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装备和办公设施设备投入,逐步创造条件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同时,村(社区)要至少明确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安监机构设置。在南湖区试点开展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机构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体制机制,打造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在全市安监系统开展爱岗敬业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基层安监干部奉献敬业意识;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基层安监人员参加监管业务和执法能力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比武竞赛,着力提升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关心支持基层安监人员工作,大力宣传基层安监干部先进典型,开展“十佳镇(街道)安监人员”评比表彰,落实安监人员岗位津贴,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负责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推行实施安全监管网格化,建立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监管网格体系,形成分级监管、责任明晰、定位准确、高效运转的网格化监管体系;编制网格化安全管理图,标明责任区内的高危企业、重大危险源(点)、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部位,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市、县(市、区)两级联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立县(市、区)、镇(街道)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保障能力。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加大应急设备设施投入,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五)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体系基础。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加快研究解决个别行业(领域)部门监管责任不明的问题,建立健全中央、省、市属企业属地管理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模式,强化县(市、区)、镇(街道)在“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提高考核的针对性,严格落实问责、警示和约谈等制度,发挥好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作用。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危化品、烟花爆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校车)安全、燃气安全和旅游安全等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

(六)夯实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基础。切实掌握辖区内各个领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按行业、规模等要素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台账、档案管理;认真梳理安全监管重点,分行业、分类别梳理各类重要设备、重要工艺、重点场所,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制订分行业、分类别安全生产检查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况ABCD等级评估工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确定危化品生产企业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防范等13个区域性项目和建筑施工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10个行业性项目,开展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设。

(七)夯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基础。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提高企业安全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逐级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强化监控和预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建档监控、统计分析等制度,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强化重大隐患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实施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相结合的动态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从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到2013年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现全面达标,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创建。严格落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强化企业三级教育,切实抓好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打基础、利长远,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2月~10月)。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辖区内企业情况、突出问题和监管重点等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在此基础上,对照有关要求设置或完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或充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同时,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强化地方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12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制,并纳入本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严格考核和奖惩,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报市安委办备案。要明确实施步骤、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落实措施,务求取得实际效果;要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三)强化监督,扎实推进。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以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对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市安委办要在上半年和年底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形成多层次、多载体、多形式的宣传格局,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公众参与的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各类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和安全生产班组评比活动,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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