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建设,根据《嘉兴市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建设达标升级考核办法(试行)》(嘉政办发〔2004〕143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南湖区嘉冶创业中心为市甲级中小企业创业中心,秀洲区博尔玛创业中心、秀洲区兴港创业中心为市丙级中小企业创业中心。
希望上述单位进一步强化配套,完善服务,为孵化、培育中小企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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