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25455100/2022-396126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2-02-28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 |
我市提前完成“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推广阶段任务 | |
发布日期:2022-02-28 17:14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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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治理拆迁拆违领域腐败问题的有关批示精神,省建设厅在全省推广“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我市在去年平湖市完成试点的基础上,1月10日起全市各县(市、区)建设系统正式进入应用推广阶段。年后局督查组第一时间分赴海宁、海盐、桐乡、嘉善督导“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应用开展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高标准推进应用推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确保专人专班落实应用推广工作。二是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提早做好工作谋划,强化督导,做到严控节点、数据、风险。三是高水平保持信息畅通。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与省、市、纪检监察部门沟通,确保推广工作有力有序按时推进。 根据省建设厅要求,我市各应用单位须在3月3日前完成应用推广工作。截至2月16日,各应用单位已全面完成征收准备、征收评估、征收实施(安置)三个阶段应用推广工作,提前完成省建设厅时间、质量要求,得到省建设厅的肯定。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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