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79556899/2022-396172 | 发布机构: | 嘉兴国调队 |
发文日期: | 2022-03-0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办公室关于开展无人机智能调查全域试点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03-01 11:06
信息来源:嘉兴国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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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善、桐乡调查队: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在嘉兴农业调查中的应用,为农业调查数字化改革运用探索新模式,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扩大浙江无人机智能调查范围的通知》(浙调办函〔202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无人机智能调查全域试点工作,试点区域涉及141个样本村(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无人机智能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利用无人机开展农作物产量调查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具体要求,也是未来农业调查方式变革的一大方向。根据浙江调查总队安排,2022年嘉兴市作为全省无人机智能调查全域试点的设区市,各县(市、区)都纳入开展无人机智能调查试点范围。为了圆满完成本次全域试点工作,并为省域推广积累经验,请各县(市、区)统计调查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通知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无人机智能调查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按照浙江调查总队和嘉兴调查队下发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选定业务外包公司、协调飞行计划和确定数据处理方式;购买无人机、PDA等相关设备,确定实地核查时间和范围;配齐实地复核人员,参加嘉兴调查队的业务培训。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要足额保障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物资需求,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实地飞行、线上数据处理和现场核查任务。 三、切实加强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交流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在浙江调查总队和嘉兴调查队下发的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可根据各地农业条线相关部门的现有成果,加强沟通交流,取得相关部门的业务支持。与业务外包单位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果,确保试点工作能按时顺利完成。 四、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及时总结无人机智能调查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新成效、积累的好经验;及时上报遇到的问题以及意见建议便于共同研究解决,推动无人机调查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统计调查方法的研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案例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在开展试点工作时,要严格落实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无人机实地调查时要按防疫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确保调查人员和调查对象的人身安全。
附件:2022年嘉兴无人机调查全域试点工作方案
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2年嘉兴无人机调查全域试点工作方案
为适应统计工作数字化改革和大数据运用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嘉兴队在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统一安排下,先行先试,开展农业抽样调查在嘉兴全市域范围内的无人机调查工作试点。为“空天地”一体的现代化农业抽样调查提供设区市及市以下层面可行,省内和国内可推广复制,精简节约高效的探索路径,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降低数据生产成本,提高调查数据精度。 为更好地安排2022年嘉兴无人机调查全域试点工作进度,推动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结合2021年嘉兴秀洲县级全域试点的工作经验,特制定2022年嘉兴无人机调查全域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2022年的无人机调查试点工作,研究完善嘉兴全区域无人机调查制度方法、建立更加精确的粮食识别数据模型,与嘉兴调查队数字化改革平台实现双向兼容,同时对现有的野外调查工作进行有益补充。拟通过无人机调查方式的推行,提高野外调查数据质量,有效减轻基层调查员工作负担,并最终实现自动飞行、自动识别、自动出数、自动上报、自动展示的智治目标。 二、工作思路 综合考虑县(市、区)人员、经费保障情况,以及数据资源共享的理念,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确定本次无人机调查试点工作以业务外包为主,以专业人员自飞为辅,确定试点组织形式。以样方飞行为主、以整村飞行为辅,确定试点范围。以机器软件识别为主,以人工识别为辅,确定数据处理方式。以对内统一和对外兼容性强的原则确定外包技术规范。通过2-3次飞行,初步形成一种方式可行、数据开放、格式兼容、服务基层、远程监管、提高基础数据质量的无人机调查大范围实践的新模式。 三、试点范围和试点对象 嘉兴农业抽样调查所有样本村(141个)、其中127个村只涉及样方区域,另安排14个村涉及全村范围,具体试点对象和范围如下: 整村飞行 南湖:栖柽村 建国村 秀洲:古塘村 清泰桥村 嘉善:范泾村 礼庙村 海盐:西塘社区 何家村 海宁:东升村 新建村 平湖:章桥村 群丰村 桐乡:堰头村 新港村 样方飞行 南湖:东进村 大星村 联丰村 星火村 陈良村 庄史村 永利村 金星村 民丰村 栖凰埭村 金章村 净湘村 杨庄村 竹林村 吕塘村 焦山门村 倪家浜村 东洋浜村 秀洲:双桥村 范滩村 宇泗浜村 杨溪村 泾桥村 观音桥村 桃园村 思古桥村 洛西村 陡门村 火炬村 红联村 八联村 三建村 花鸟港村 先锋村 良三村 建北村 嘉善:长秀村 马家桥村 大泖村 大通村 新润村 江家村 大舜村 翔胜村 汾玉村 姚庄村 武长村 金星村 银水庙村 俞北村 马塔塘村 镇东村 新联村 宏杨村 海盐:大刘村 王庄社区 刘庄村 长川坝社区 许油车村凤凰社区 新兴社区 永福社区 双桥村 白洋村庄星村 逍恬村 胜利村 澉东村 保山村 茶院村南山村 新拱村 海宁:军民村 东郊社区 正阳村 民胜村 团结村 报国村 大型村 上林村 石井村 永胜村 万新村仲乐村 路仲村 黄山村 闸口村 祝会村 夹山村双丰村 平湖:通界村 虹霓村 大力村 亭子桥村 杨庄浜村 姚浜村 兴旺村 星光村 大齐塘村 中华村 三红村 高新村 港中村 泗泾村 新庄村 聚福村优胜村 周家圩村 桐乡:城西村 中群村 亭桥村 骑力村 陈家村 金牛村红星村 荣星村 和平村 民丰村 民联村 东浜头村 马鸣村 晚村村 屈家浜村 大庄村 城郊村 上市村 华光村 四、试点时间 2022年3月-11月。 五、试点方式 采取外包+自主建设的方式。 六、经费人员保障 本次试点工作分为无人机飞行航拍与后期影像处理两个部分,其中无人机飞行航拍工作采用外包+自飞的方式进行。 外包采取统采分签的方式进行,由嘉兴调查队农业农村调查处与县(市、区)局、队分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与嘉兴及周边区域有能力、有意向的无人机测绘企业进行对接,了解其报价、业务能力、具体实施方案等信息,择优选择1-2家企业作为外包单位,负责7个县(市、区)的飞行任务。县(市、区)统计局和调查队作为主体,根据辖区内试点村数量或者工作量与外包公司确定外包费用并签订业务外包合同,支付外包费用。 自飞采取属地负责原则,由县(市、区)统计局和调查队自行采购一台符合技术要求的无人机(大疆御Mavic系列、精灵4系列、经纬M系列、悟inspire系列无人机任意一款),组织专业人员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或者嘉兴调查队统一部署选择部分样方进行实地飞行,数据复核。 后期影像处理采用自主建设的方式进行。由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在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业务指导下,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先临时租用云服务器搭载处理软件进行影像配准、作物识别、结果上报、影像存储等数据处理业务,待条件成熟转入政务云服务器进行所有数据处理。 无人机调查试点由嘉兴调查队农业农村调查处承担主要的规划、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承担部分飞行工作。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主要承担样方飞行、数据核实上报等实地工作。 七、工作流程 (一)样方飞行:外包公司或者专业人员航拍取得多张样方影像后,由县级专业人员发布调查任务并将影像在线导入AI慧飞系统,进行拼接、配准和机器识别之后,由村调查员利用pad登录系统之后对识别结果进行实地复核并修正上报。 (二)整村飞行:外包公司航拍取得整村影像,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图像拼接和样方区域裁切,生成符合后期数据处理要求的样方图片。县级专业人员将样方图片与样方矢量文件利用AI慧飞软件共同发布为调查任务,进行配准和机器识别之后,由调查员利用pad登录系统之后对识别结果进行实地复核并修正上报。 八、技术规范要求 (一)航拍要求。 1.整村飞行图片要求。 (1)正射影像航片格式应为通用tif格式。 (2)图片分辨率应优于5cm。 (3)坐标系采用国家局统一要求的CGCS2000地理坐标系。 (4)拍摄时间要求:一般应选择空中风力小于30公里/小时,能见度大于1000米,云层高度大于500米的气象条件下开展作业。作业时间尽量控制在自然光照充足的时间段内。 (5)拼接、裁切出的样方影像必须分别存储,保存为tif格式。存储图像命名为样方编号+tif,如360827208201001.tif;存储图像的文件夹以样本村名称命名,如南湖区金星村。 2.样方飞行图片要求。 (1)航片数据应为jpg格式。 (2)图片分辨率应优于5cm。 (3)航片重叠度要求:地面特征丰富区域,航向及旁向重叠度应不低于60%;山区、森林或样方内为同种作物情况,航向及旁向重叠度应不低于75%,对于起伏较大、密林区域,推荐设置航向及旁向重叠度不低于80%; (4)拍摄时间要求:一般应选择空中风力小于30公里/小时,能见度大于1000米,云层高度大于500米的气象条件下开展作业。作业时间尽量控制在自然光照充足的时间段内。 (5)POS信息:单张航片应包含POS信息,可以采用写入航片或单独文本形式。 (6)单个样方的所有图像及POS信息应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样方编号+村名”命名。 (二)服务器要求。 主服务器
数据库/地理服务器
拼接服务器
GPU模型服务器
注:GPU可作为拼接服务器,故拼接节点为3-9台。 存储
九、工作要求 (一)航拍影像时间。 整村飞行与样方飞行的航拍影像应在一周内完成,具体飞行时间分别为3月1日-3月10日;8月1日-8月10日,如无法在规定时期内完成,需提前告知市、县专业人员。 (二)影像处理时间。 航拍影像的拼接和配准等工作应在完成所有航拍影像之后的3日内完成。 (三)影像识别和实地复核时间。 样方作物识别和实地复核应在影像下发之后的7日内完成。 十、进度安排 前期:①1月底之前完成工作方案的起草。 ②2月7日-18日,完成工作方案的意见收集和修改。 ③2月21日-2月28日,完成外包公司的选定和相关设备、数据资料的准备。 中期:④3月1日-3月15日,完成第二次秋冬播调查的无人机航拍和图像处理、识别。 ⑤3月16日-3月30日,调查结果反馈样本村进行实地复核。 ⑥8月1日-8月11日,完成夏播调查的无人机航拍和图像处理、识别。 ⑦8月12日-20日,调查结果反馈样本村进行实地复核。 后期: ⑧8月20日-10月底,完成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相关成果的梳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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