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法治政府建设

嘉兴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1 09:3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我市建设法治中国先行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障财政法治建设

1.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统领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依托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抓实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印发《2021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考评督查。

   二、履行法定职责,抓好财政主责主业

   1.持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开门问策,高标准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

  2.依法依规做好政府债务管理。依法规范政府举债,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代拟《关于加强嘉兴市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全口径债务风险管理的意见》《嘉兴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办法》,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摆在了突出重要位置。

   3.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入贯彻《政府采购法》,按照“建机制、简程序、抓监管、促公开”的改革思路,发挥“政采云”平台数据资源和技术优势,畅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统一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规范政采云平台管理,构建公开公平、行业自律、监督有力、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新局面。

   4.贯彻落实《会计法》及相关制度。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执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督导,规范内控建设年度报告的编报,探索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会计人员信用评价办法。

   三、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嘉兴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决策,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嘉兴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六统一”流程化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由主办处室(局)附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政策解读、备案说明以及公平性竞争审查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均达到100%,全年印发21个规范性文件。

   3.依法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从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工作要求三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规范。今年对7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4.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

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时,进行

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坚决防止和纠

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四、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1.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执法信息的公示及更新维护工作。强化行政执法事前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服务指南、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并实施动态管理。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系统归档保存。

   2.提升财政监管能力。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精准化、规范化开展“双随机”数字监管服务,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掌上执法实施率、信用规则应用率均达标。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开展监管事项认证和行政检查事项全覆盖工作。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掌上执法系统与浙江政务网、省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无缝对接,实现行政检查到监管、处罚全流程闭环管理。

3.促进行政权力制约的规范化。落实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审核制度,健全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必须经由法制审核。落实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凡以我局名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达成的协议,事先都须

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和归档管理。

4.按时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财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26项,并通过嘉兴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在线服务平台公布,线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实现率100%。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申请、统一公共支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库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2.信息公开规范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信息。财政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清单等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及时公开市级预算、决算、地方政府债务和市财政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事前事中事后法律审核全过程参与。

   3.依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认真抓好信访答复工作,明确信访答复程序,形成了良好的信访处理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共收到信访件42件,已办42件;共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6件,作出投诉处理决定6件。

4.全面构建财政系统“大监督”体系。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

过程监督管理,明确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强化重大政策、重要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深化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抓好年度预算执行的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六、提升法治素养,认真落实普法责任

1.积极开展学法普法,全面提高法治素养。组织制定年度学法工作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处长论坛”平台,推进全员学习。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民法典》、“两法一条例”普法学习,专题开展行政诉讼法律实务讲座。全年编印《嘉兴市财政局学法手册》四期,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  

2.制定“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我市及省财政厅“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局“八五”普法规划。细化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组织新任科级以上干部宪法宣誓;组织新入职人员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安排主题讲座;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发布的财政法律法规;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农村”活动等。

                             嘉兴市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