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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4 15:58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应急管理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形势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嘉兴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一致、坚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理念,提升法治水平。

(一)聚焦法治精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作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强化依法治国理念。2月22日,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6月16日,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7月5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先后3次组织法制分管领导赴基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

(二)注重统筹协调,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机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参加了嘉兴艾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行政罚款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的行政诉讼庭审。4月8日,又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参加市中院“关于嘉善鑫捷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诉讼案”的开庭旁听。协助经济开发区处理嘉兴艾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小威威面馆经营者陆陈凤不服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申请行政复议案。

(三)坚持依法治安,确保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我局始终坚持危急时刻冲锋在前、大战大考奋勇担当,全力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成功防御台汛等自然灾害,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环境。2021年,安全生产方面,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4起、死亡81人,同比前两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9.2%、23.9%。自然灾害方面,妥善防御了寒潮、干旱、强降雨、强对流等灾害天气,特别是成功应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个登陆嘉兴的台风“烟花”,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目标。

(四)践行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制度,不断深化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分别专题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同时,坚持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行政例会会前学法制度,结合局全体干部周三夜学,按计划有序开展学法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2021年累计学法6次。

二、围绕主责主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正确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全面开展建党百年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围绕建党百年平安护航,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结合“遏重大”攻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市共检查企业(单位、场所)46375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27384个,已完成整改108091个,停产停业742家。

二是狠抓高危企业风险管控。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示范化建设,全市所有危化品企业均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52家企业接受专家驻点指导服务。创新企业互查互促活动,组织互查54批次,发现并解决问题隐患2000余条。出台《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已限控高风险危化品建设项目5个。

三是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对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全面取消许可证明材料,最大限度为企业申领许可证提质加速。2021年,共办理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35件,受省厅委托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58件,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发、变更)32件。

(二)依法推进法制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地方立法。2021年,《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被列为市人大一类立法,我局组织专家对原二类立法时形成的草案进行了逐条梳理、认证、修改,并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4月底,顺利将《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审核。8月16日,《条例草案》及起草说明等经市人大常委会第85次主任会议审议。12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待批准后实施。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完成我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9项台账及2项网络检索工作,形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落实向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的专题报告。按规定公布《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9月份,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我局涉及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台账资料,共提交工作情况说明23份及对应证明材料。

三是扎实做好法制审核工作。2021年,共对12起行政处罚案件和3起市级挂牌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对每起案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出具了书面的法制审核意见。积极参与由市司法局组织的“以案治本”办案研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类问题、处理及法律适用》内容。完成了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和对可能涉及公平竞争的62个文件进行了核查。同时,按要求如期完成我局38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换证和16名人员的新取证工作。

(三)严格落实执法保障制度

一是贯彻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活动实施前,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实现人性化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循《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流程及案件移交相关规定。执法决定作出后,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

二是落实集体讨论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涉及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停产整顿等情形的均提请集体讨论后方可施行。2021年,共提交集体讨论案件12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疑难法律事务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2021年,共提供法律服务20余次。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7月中旬,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局随机抽取了各地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计36件(其中行政处罚卷28件、行政许可卷8件)进行集中评查,并于9月18日,下发了《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对评查总体情况及优秀案卷进行了通报。9月28日,召开全市应急管理法制工作会议,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业务讲解分析。

(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统筹推进安全领域监管执法。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自2017年10月以来,每月收集通报全市各地应急管理、综合执法(98项移交)、住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含道路及水上)、市场监管(含生产企业无照经营、质监)五部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情况,着力推动各地各主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提高打非治违力度,形成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2021年,共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11967起,罚没款13008万元,分别是2020年的1.55倍、1.38倍。

二是加大非事故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铁拳执法”百日大行动、秋季“雷霆”执法行动,持续加大非事故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1年,我局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5起,罚没款483.9428万元。其中,北京龙安康华安全生产研究中心出租出借安全评价资质证书案、刘盘峰(秀洲区新城街道国通安全技术咨询服务部)等单位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全评价服务系列案得到省厅肯定,并被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警示通报。

三是严格规范事故调查与追责问责。组织开展2O2l年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对2020年7月以来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完成的12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督查检查,持续规范全市各地事故调查及报告编制,严格跟踪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刑事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推动闭环管理。不断强化刑事追责与行政问责,2021年共调查处理事故4起,特别是首次对桐乡高尔夫裘革服装有限公司“5.29”中毒窒息、百力达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7.26”火灾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共将6名事故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3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一是发挥普法宣传品牌效应。举办了全省安全宣传暨嘉兴市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嘉兴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组织嘉兴市首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演练。召开应急管理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相关情况。深入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扎实开展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我市取得浙江赛区第二的成绩,同时嘉兴市应急管理局荣获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优秀组织奖。

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组织四期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3轮县(市、区)间交叉执法,加强各县(市、区)执法经验交流,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专题授课、周三夜学等方式,组织应急管理干部研读《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条款,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同时,发挥好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作用,通过专题讲座、网络平台、实地培训等方式在企业生产一线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法定职责有更深刻的理解。

三是健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双月通报曝光制度。分层分级常态化开展市、县两级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2021年,我局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与微信公众号共曝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51起。在《南湖晚报》、读嘉和禾点点APP同时发布“周三(以案)说安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不够。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上存在按部就班的想法,缺乏创新意识,在广度和深度的挖掘上缺少新方法、新举措。

(二)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如何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不多、思考不够。普法方式有待创新,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做得还不够,基层企业和群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还不强。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行政当事人法制意识的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率逐渐提高。2021年,嘉兴经济开发区(系执法委托)连续发生两件行政复议案件,虽然行政复议局维持了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在案件审议中也发现存在执法程序瑕疵或普法不到位的问题。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严格执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法治氛围。

(一)进一步履行好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双随机执法检查、过错责任追究等规范。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审核,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推动区域集中执法,部署开展全市应急管理“雷霆”执法年活动,突出危化品、“三类园区”“三类场所”“三类企业”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提高执法针对性,实现高危行业领域全覆盖、小微企业靶向执法。

(四)进一步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加快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配备,强化执法保障。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执法实务、案例分析交流、技能比武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五)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与服务、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科学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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