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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4 16:02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浏览次数: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努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始终,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医保”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法治能力实现新提升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贯彻《关于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具体措施的情况汇报,多次集体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措施。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要求,确定“法治医保”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并进行责任分解。

二是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15次,学习范围扩大到中层干部,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落实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星期一夜学”等学法方式,干部队伍的整体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高质量承办全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培训班,全方位展示我市“无骗保城市”品牌形象,得到国家医保局充分肯定。

三是普法宣传形成氛围。建立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每年4月为集中宣传月,以新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为重点,采取线上网络知识竞答与线下社区宣传、普法宣传与为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公立医院当示范、公职人员树标杆的宣传活动,全市累计曝光典型案例26起,召开座谈会23次,举办现场宣传58次,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群众规范意识越来越浓厚。

(二)强化制度建设,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

一是“三项制度”全面推行。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内容,组织开展全市医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全市12家定点医疗机构和8家药店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项目107个,违规人次8.8万,违规金额651万元,发现定点药店问题3个,均已移交属地处置。

二是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关于做好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规范移送范围和流程。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树标杆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公立医院争创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示范医院活动的通知》,通过公职人员、公立医院引领全社会共同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完善医保行政执法和稽核流程,在海盐局试点基础上,全面调整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的功能,强化系统约束,全方位推动执法办案全市统一。开展全市医保经办内控检查和风险评估,全面梳理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台账,经办内控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

三是依法监管成效显著。坚决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379家有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线上和线下检查;联合公安等部门下发《嘉兴市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实地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13家,排查出5大类19小类问题,全年共暂停、解除医保协议35家,追回违规基金5419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9人,守好了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三)强化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开创新局面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全年新增规范性文件5件,社会风险稳评率、报备率、报时率、规范率均做到100%。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文件起草的必经环节,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二是依法履职有效提升。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培养,现派出机构(秀洲分局)1人已被聘为公职律师。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在审查局重要文件、合同文本、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信息更新和换证工作。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措施,全年无行政行为被提起复议、诉讼的案件。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5件,会办22件。落实行政调解规定,规范信访办件流程,推进信访案件网上接待受理、转办交办、结果反馈和监督考核,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依法公开全面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除涉及保密条例的内容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做到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或者特定对象公开政务、医保重大政策、各项改革落实情况等信息。同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行医保经办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无证明化”办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2022年度工作安排

(一)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提升执法规范水平。在海盐县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即:一个规范化执法理念,建强队伍提升能力;一套精细化执法制度,规范办案保障权益;一个标准化办案专区,全程监督依法执法;一套全程化监督程序,规范流程规避风险。

(三)落细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四)加强干部队伍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培训、互学比拼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