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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0930912/2022-416568 发布机构: 嘉广集团
发文日期: 2022-03-07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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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三年发放创业贷款3.6亿 破解创业融资难(人社局已审)
发布日期:2022-03-07 10:30 信息来源:嘉广集团 浏览次数:

在日前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贷款政策引人注目,其中创业失败10万元贷款可由政府代偿的条款更引起大家热议。记者从嘉兴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嘉兴从2016年就开始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近三年,已累计发放创业贷款3.6亿元。
      我市早在2015就出台了《关于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并于2016年印发了《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实施办法》。政策规定,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2018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创业担保基金代偿这一容错机制,解决好重点群体想创业没有钱、想提升创业能力没人帮、创业失败没人管等问题。
      对于大家最为关注的“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由政府代偿”这一政策,不少人认为“政府代偿”这笔钱,是由政府偿还,自己不用承担。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创业者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必须经人力社保部门对创业项目审核,并出具贷款资格认定证明;之后还需通过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情况、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才能获得贷款,可以说贷款审批较为严格,并不是注册一家公司就能拿到贷款。与此同时,因创业失败还不起贷款,由政府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据了解,2016年以来,我市已累计发放创业贷款3.6亿元,未发生“政府代偿”的情况。(嘉广集团)


信息来源: 嘉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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