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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4-01 16:43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2021年,市教育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法治嘉兴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红船旁品质教育、打造高质量的“优学在嘉”品牌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多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教育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让法治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和考评内容,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

(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校园安全与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报告制度。每年完成法治建设清单落实情况报告和向市政府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有效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教育局在编在岗公职律师1名,同时聘请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张建良、计敏俊两名律师为市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2021年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意见27次,委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代理1件行政诉讼案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深入发挥法律顾问在研制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二是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竞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提升决策公信力,规范出台《嘉兴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四)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市教育局领导为机关全体人员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全体机关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全过程。二是领导干部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通过集体学习、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班、主题教育、座谈会、在线学习、参加网络学法竞赛等多种形式,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学法,组织局领导及处级干部专门学习《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修正文本)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各种会议精神。2021年,教育局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0次,局务会议集体学法12次,近640人次参与。三是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协同司法部门,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开展庭后互动交流。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教育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2021年,依据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市教育重点领域工作,认真做好教育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制订出台《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行动方案》《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指导意见》《嘉兴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应用移动学习终端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家校协同育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1年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嘉兴市中小学生睡眠监测实施办法(试行)》10部规范性文件,为依法治教提供了依据,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

2.提高教育规章制度执行效能。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实施效果。针对《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方向,通过教育督导、加大执行力度、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方法,确保教育法规实施取得实效。二是对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关于做好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3〕67号),2021年,我局向市政府提出废止的建议。

3.加强制度文件管理。一是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文件制定程序。2021年制发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集体审议三个环节,严格落实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1年,局发文件、代市委市政府起草文件均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三是编制重大文件年度计划,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四是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法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提出继续执行和废止的建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教育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以最严的标准、最细的措施,全方位做好教育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分批次有序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离、返校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疾控中心设立了平安、健康护学岗,共同保障学校在开学、放假及学生离返校过程中对疫情处置及时、防控到位。二是利用大数据,实现对师生流向、身体健康状况日常摸排和疫苗接种情况全时段掌握。做好所有师生员工的数据收集和大数据比对等,精准分析、及时跟踪。

2.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一是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在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等教育热点和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坚决落实“双减”政策,成立“双减”工作专班,研制出台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等专项文件,加大对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在严格审批、培训时间、师资队伍、培训内容、广告管理等方面,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要求,推进“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出台《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行动方案》,在全国率先开发使用数字化作业管理平台——“中小学作业管理云平台”;实现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报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总人数达40多万,面向家长开播“家庭教育线上大讲堂”,累计收听收看近50万人次。我市“双减”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学科类培训机构压缩率、课后服务覆盖率均为100%的目标。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双减”工作成果得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24次,浙江电视台、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报道36次,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专门报道了嘉兴课后服务工作做法和成效。

3.健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一是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畅通举报电话、电子信箱、12345政务热线,依法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方式,多元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中小学校通过普遍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心理干预机制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二是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落实省、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程序,规范办理工作流程,2021年共妥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显著提高。三是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双减”专班稳妥推进市教培机构涉稳风险处置工作,构建“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确定全面摸排、一校一案、机构自查、分类施策、依法处置五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依法逐步化解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风险。四是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当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落实。2021年,市教育局直接办理(不含平台转出件)信访事项723件,其中包括12345政务热线工单248件和局长信箱89件。与2020年相比,教育信访事项下降33%。

4.法治化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目前全市教育系统认领事项执法监管覆盖率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单部门和联合部门抽查工作计划和检查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2021年,我市教育系统完成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2项,其中市级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项,县(市、区)级完成联合抽查任务1项。二是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在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等教育热点和重点领域,依法开展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管理。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加强教师职业群体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信用产品在教育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依法归集教育领域信用数据。四是联合市场、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交管等部门妥善监管处置实验室放射源、废液、燃气等危化品存储和使用,重视校园安全,确保学校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安全。

5.加强教育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多元监督。严格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密切沟通联系,提高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务实性,自觉接受民主监督。2021年,共办理建议提案10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依法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挥司法监督作用,2021年,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分管领导参与庭审率100%,胜诉率100%。二是整理、分类处理“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满意度评议”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从群众最欢迎的事情做起,真心实意办好惠民实事。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了解市属高校和直属学校(单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四是严格履行政府承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提前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教育民生实事超额完成。全市竣工幼儿园6所、新增学位1890个,中小学校16所、新增学位21370个;全市义务教育全面推行“零择校、零择班”、培育新优质学校103所,新增“教共体”104家,普通高中优质示范高中分配生比例达60%,职业学校新增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64个。五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年度工作安排和绩效考核体系,通过改进办文程序,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准确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保障“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通过教育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多方位全口径主动公开教育领域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学校收费、教育监管、招生入学、教师招聘、评优评先、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以及招投标等信息,充分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2021年,通过“中国嘉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90条,通过嘉兴教育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信息3713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

6.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一是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课程改革。全面开设《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课程,注重法治教育在学科和专题教育中的有机渗透,统筹考虑法治教育课时、教材、科研、师资、经费与评价,全面提升法治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专门编印《教育政策文件选编》,收集整理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33部,供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作为学习工作的工具书,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开展宪法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3名学生获省知识竞赛一等奖,2名学生获省特等奖并入选浙江省代表队,1名学生获全国季军;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各中小学校通过制作黑板报、手抄报,举办主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图片展,组织有奖征文、文艺汇演,开设学生模拟法庭等形式促教促学,形成了浓厚的“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的氛围。2021年,全市中小学生45.5万名参与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在线“宪法卫士”活动,比去年增加近17万人;组织“青骄第二课堂”活动,全市中小学生27万人次参与禁毒知识学习与答题。市教育局申报的《首批海宁市“宪法少年”培育暨“学宪法、懂宪法、讲宪法”活动》获嘉兴市2021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项目。全市中小学校积极参与“无废学校”创建,嘉兴一中等149所中小学校被命名为嘉兴市第一批“无废细胞”。

三、2021年度存在的不足和2022年度的主要安排

2021年,市教育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法治思维破解教育难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执法力量需要加强,部门协作的执法机制和普法体系需要健全,青少年普法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2年市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断提升立法、普法、执法水平,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一)健全完善教育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把评估论证、征求意见、集体审议三个环节,贯通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完善备案审查、规范依申请审查三项机制,落实定期清理、日常巡查、督查考核三项制度,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监督的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教育制度研究。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

(二)不断提升教育服务效能

一是推动政府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按要求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行政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二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根据任务分解,明确落实责任,实现年度目标。落实“双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继续实施课后服务,研究课后服务评价办法

(三)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力度,依法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二是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开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以及普通高中课程实施质量、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双减”工作、校园安全等专项督导工作。

(四)完善突发事件常态应对处置

一是健全常态化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关注事项,特别是针对冬季传染病高发,要防止学校发生疫情。重点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安全稳定问题和潜在风险点开展联合研判预警,构建市、县(市、区)、校联动网络。三是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风险处置工作。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政策,按照“一区一策”“一企一案”“一企一组”的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压实属地责任。

(五)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逐步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让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