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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疫情形势下支持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8 11:45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嘉农发〔2022〕1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商银行:

近期,嘉兴辖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受疫情影响,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决策部署,支持当前疫情形势下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切实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优势和嘉兴农信农村金融主力军优势,助推嘉兴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仓储加工,推进产业链延伸

在鲜活农产品集中产区,加大冷链物流设施的布局、建设和应用力度,通过冷藏保鲜、延期上市,实现农产品减损保值。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地产鲜活农产品的加工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二、疏通物流堵点,保障农资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的对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结合疫情变化动态优化办理流程,及时依申请审核办理农业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做到“应发尽发”,确保市域内所需饲料、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重要农资和农产品运输车辆得到及时疏通,切实降低农业供应链、产业链“断裂”风险,有效保障民生所需。

三、强化产销对接,推进农产品销售

各地要定期排摸,及时掌握农产品销售动态,准确提供货源信息。加强与商务、供销等部门以及保供企业、配送公司、经纪人等的对接,想方设法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原有销售市场受疫情影响大幅萎缩的,因地制宜积极开拓周边新市场。加强农产品运输车辆高速出口的对接与引导,实现持通行证车辆“应通尽通”“应达尽达”。

四、单列信贷额度,助力稳企业保就业

嘉兴农信单列疫情防控专项信贷资金20亿元,按照“应贷尽贷”原则,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农业经营主体,全力满足其临时性、保障性金融需求。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信机构扎实开展对辖内农业经营主体的排摸走访,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和信贷支持。

五、完善工作机制,减轻经营主体财务压力

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信机构要积极响应助企纾困扶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农业贷款资金,给予无还本续贷、延展期还款、分期还款、调整计息方式、延后结息周期等支持,确保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应延尽延、能贷尽贷、应免尽免,切实缓解农业经营主体还本付息压力。

六、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信机构要主动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走访对接,创新推出防疫应急贷、政府性担保汇率避险工具、乡贤复工复产贷等信贷产品,并结合农户小额普惠贷款、小微易贷、小微速贷、浙里贷等多种产品,通过线上平台对接与线下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以优惠利率及信用贷款助力经营户渡过难关、发展生产。

七、提升服务质效,实现精准对接

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信机构要深化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服务流程,依托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数字化系统,建立涉疫物资保障主体、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户、融资到期周转户、其他户“四张清单”工作机制,安排金融指导员以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逐户排摸需求,“一户一策”制定服务方案,实现精准高效对接。

八、畅通助企通道,简化业务流程

各农商银行持续简化办贷流程,加快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授、用信审批效率,第一时间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开辟绿色通道,对参与抗击疫情、应急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充分利用浙江农信网上银行、丰收互联手机银行、丰收企业管家APP等电子渠道,完善线上零接触式金融服务,提供7*24小时快速资金汇划服务,保障线上融资服务全天候、不停歇。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与农信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背景下促进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应的重大意义。要切实强化工作联动,及时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加强制度共建和信息共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要素活力,形成高效紧密的工作合力。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建立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活动、编制金融产品折页、线上宣传等方式,将有关优惠举措向农业经营主体全面贯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典范城市增添力量。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嘉兴办事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