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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3136238000/2022-425455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4-21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
有效性:

市场监管部门严查涉疫违法违规行为——未严格履行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发布日期:2022-04-21 11:2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底,海宁市的两家品牌餐饮连锁公司因存在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使用“浙冷链”系统扫码入库,被海宁市市场监管局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近日,执法人员对两家公司再次进行检查,发现两家公司均还存在对购进的进口牛肉等进口食品依然未使用“浙冷链”系统扫码入库的行为。这两家品牌餐饮连锁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均被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初,嘉兴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日式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多个品种冷链食品未录入到“浙冷链”系统无法出示相应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及消杀证明等材料,执法人员处以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近日,执法人员来到该日料店再次进行检查,又在其厨房冷柜中发现3款标识产地为进口的冷冻肉类食品,经营者现场依旧无法出示上述食品的“三证一码”。2022年3月,经开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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