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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25455100/2022-423968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3-30 组配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
有效性: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嘉兴市农业农村局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06 15:20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落地应用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落实农房“浙建事”系统在嘉兴市域全面运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通过全面运用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链条打通农房建房审批、设计施工、不动产登记、使用安全、经营流转、拆除灭失等跨部门业务环节,着力推进农房建设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及整体优化,推动我市农房建设管理整体智治、高效协同,实现农户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居乐业,努力书写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农房建设数字化“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

按照“数字赋能、协同推进、因地施策”的原则,确保到2022年5月底实现系统应用落地县域全覆盖,到2022年10月底实现系统常态化运行,实现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在我市全面落地、亮点突出、集成示范。

重点任务

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系统应用落地

按照系统应用市级部署要求,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农房“浙建事”系统与农民建房审批等系统的融合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利用“浙里办”服务端、“浙政钉”治理端,协同推进并优化业务流程;使用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通过数据共享接口,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镇(街道)、村(社区)运用农房“浙建事”系统,通过“浙政钉”治理端,全面落实农民建房审批、建房服务等相关模块的应用“红色代办”等服务方式,帮助农户、农村建筑工匠通过“浙里办”服务端实现农民建房申请签订建房合同等有关流程

(二)完善机制,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通过农房“浙建事”系统运用,强化农房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统一全市农民建房公示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带方案审批、批后“四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鼓励推行监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诚信管理实行建筑工匠有证上岗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嘉兴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完善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农房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突出特色亮点

农房“浙建事”系统落地运用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动态更新、农民建房动态质量检测监管等方面,探索符合本地需求的特色场景模块,确保各地都有创新亮点模块。认真总结提炼农房系统应用成果、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力争承办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工作级以上现场会。

、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22年31日—430日)

成立市级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应用落地计划,明确经办人员,做好系统账号开通准备工作平湖市率先全面运行农房“浙建事”系统,完成50户以上农户建房流程真实数据测试

(二)全面应用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30日)

建立市、县、镇三级应用落地过程问题发现及有效措施反馈机制,确保系统平稳运行。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对审批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确保审批人员对农房“浙建事”系统相关流程熟练操作。各县(市、区)要确保每县每镇完成录入1户农户在建农房数据测试,实现县域全覆盖。对于新增的农户建房申请积极引导农户使用农房“浙建事”系统。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6月1日—9月30日)

县(市、区)均要确保完成录入50户以上在建农房数据,新增农户建房申请要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完成审批动态更新系统中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同时要全面完善农村建筑工匠、在建工地等信息。

(四)常态化运行阶段(2022年10月1日起)

持续更新系统数据,加强系统使用率、点击率,确保农房“浙建事”系统常态化运行10月底)。认真总结落地应用成果经验,结合本地特点,积极与技术公司开展合作,深入探索特色场景开发应用。收集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相关信息、宣传素材,做好氛围营造、使用宣贯工作。根据评价细则完成2022年农“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应用落地工作自评。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嘉兴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数据办级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研商,明确任务部署、试点组织、场景协同、技术论证等工作,研究解决改革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有关政策衔接、工作协同、机制完善等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推进系统落地应用的工作职责,形成合力。市建设局负责牵头“1+6+N”监管、业务双平台架构组织嘉兴市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落地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系统全市推广使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经营流转场景应用、农民建房审批系统应用,协助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全市推广使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系统建设及推广使用市政法委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与系统的数据互通。市民政局负责区划地名信息管理系统与系统办理实现、办理结果互联互通。市政务数据办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协调数据共享,解决数据使用问题。协同单位部门负责提供数据支持。

)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人员、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加强系统应用落地过程中基层操作人员力量,实现专人专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要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相关系统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等费用,确保系统平稳运行。

(三)加强督导评价

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落地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定期通报、指导服务、督查推进等工作制度,对各实施主体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四)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房“浙建事”系统应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基层积极探讨、主动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系统功能,努力在系统试点中挖掘亮点,总结好的经验,加强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应用,形成争先创优氛围。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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