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445/2022-4240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2022〕13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22-04-07 16:4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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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凤凰花苑(海宁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区域)列为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公布。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督办部门。各督办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工作要求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毕后,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鉴于嘉政办发〔2021〕24号公布的第二十一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消防安全委员会验收,不再列为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附件: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第二十二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 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1.凤凰花苑(海宁恒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2.中环城市富邦B区1号楼(嘉兴市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3.嘉城绿都 (湘城社区自治管理服务中心) 督办单位:南湖区人民政府 4.浙江宝兰电气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5.嘉善东联五金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嘉善县人民政府 6.平湖市嘉丰工艺品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平湖市人民政府 7.海盐浦洋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海盐县人民政府 8.海宁市长安镇龙鑫宾馆 督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9.海宁市凯丽大酒店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 10.浙江希乐实业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11.桐乡市濮院镇钻石公馆(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 督办单位:桐乡市人民政府 12.四季大厦(嘉兴秀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13.兴业大厦(嘉兴市浙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 14.皇都星辰(嘉兴市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嘉兴港区管委会 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区域 1.新义新村东区 督办单位:秀洲区人民政府 2.嘉善平川商贸中心 督办单位:嘉善县人民政府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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