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189/2022-427184 | 组配分类: | 公共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数据办 | 发文日期: | 2022-05-13 |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2JZSCJGJ-01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22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2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秀洲区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空档期:至2022年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期间的服务由2021年中标单位按照2022年服务需求实施,费用由2022年度中标单位按时间比例与2021年中标单位进行结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83号6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⑴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⑵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⑶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⑷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⑸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⑺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及“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与“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9)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湖路7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任建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3388396
质疑联系人:沈红忠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683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83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7567243
质疑联系人:陈涵珺
质疑联系方式:153958219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秀洲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夏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7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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