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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深化行政复议职能 打造营商环境“净化器”

发布日期:2022-05-19 15:03 信息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随着市场环境法治化水平的日益提升,市场主体将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行政争议诉诸行政复议的情形也逐渐增多。海宁市深刻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发挥行政复议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器”作用,多举措并举助力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以来,共办结以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市场主体为申请人案件15件,成功调解9件,案件实质性化解数量大大增加。

一、创新融合多元调解手段,让行政复议成为政商关系的“黏合剂”。建立健全“畅通沟通途径、查明相关事实、明确争议焦点、表达实质诉求”行政调解“四步法”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争议双方在理性、合法框架下有效沟通。同时,积极借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共享法庭、检察院监督等第三方力量,2021年来第三方力量案件参与率达60%,参与人次30余。进一步提升行政调解的多元力量参与,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化解,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同时,多元调解手段的利用大大缩短了行政复议流程,不收取费用,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诉讼压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紧抓质量提升效率,让行政复议成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的“催化剂”。坚持行政调解与案件审理“两手抓”,在开展行政调解的同时,严格按照受理、查阅、听证等复议审理程序,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遵守复议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复议委员会职能,确保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针对可能影响营商环境的公共政策和措施以及行政执法事项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建议,促成相关单位审慎、合法开展行动。同时,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做到受理、审理、结案“三快”,50%的简单案件在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压缩时间25%;疑难复杂案件启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降低复议后起诉率。

三、用好工作创新机制,让行政复议成为检验营商环境“试金石”。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发挥,通过行政复议办案,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和执法的重点和难点,查找到影响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用好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和行政复议层级纠错功能,以法律风险提示函和行政复议意见书等形式,提醒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2021年来共发送行政复议意见书2份,达到“以点带面、规范一片”的效果,并引导行政机关开展人性化执法,注重行政指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指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组织“意见书回头看”,定期对意见书内容进行回头看,确认整改到位。  (海宁市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