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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2-4267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函〔2022〕11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3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新确定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5-09 10:02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公安局:

你局《嘉兴市公安局关于重新确定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嘉公请〔2022〕2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重新确定我市范围内嘉兴市广播电视集团等56家单位为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批复。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函〔2022〕1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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