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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 市商务局发布大型商超测评“十八条”

发布日期:2022-06-13 12:05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大型商超是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外展现嘉兴人文素质和文明氛围的“窗口”。为规范大型商超文明经营,嘉兴市商务局参照全国、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测评内容公布如下。

测评“十八”条-大型商场、超市

1  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2  设置无障碍设施

3  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4  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5  商超内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实行垃圾分类

7  电梯设置“先出后进”提示语、文明乘电梯,先出后进

8  消防设施完备,制度健全

9  设无障碍卫生间

10  食品安全合规

11  公共厕所规范标识,环境整洁

12  设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3  环境卫生整洁

14  基础设施完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施规范

15  停车规范有序

16  无占道经营、跨门经营、流动摊贩现象

17  设置文明提示语

18  注重维护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

市商务局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和“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用心打造文明商超,与市民朋友们一起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禾城,为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商务力量。